海南高速:关于全资子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2021-12-04
证券代码:000886 证券简称:海南高速 公告编号:2021-042
海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 年 12 月 2 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南高速公路房地产开发公
司(以下简称“高速地产公司”)收到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21)
琼民终 729 号《民事判决书》,为终审判决。现将有关诉讼的进展
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重大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收到终审判决书的日期:2021 年 12 月 2 日
●二审诉讼受理日期:2021 年 8 月 31 日
●受理法院的名称: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上诉人(一审被告)
●涉案的金额:已判决案件的金额约 2188 万元及利息
二、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事项,福建省闽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闽南建筑公司”)向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起诉本公
司全资子公司海南高速公路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高速地产公
司”),诉讼请求高速地产公司支付琼海市瑞海水城二期工程第二标
段相关款项约 6,828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13 日
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
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9-024)。
该诉讼案件的工程量及相关金额经司法鉴定后,海南省第一
中级人民法院于 2019 年 8 月 5 日立案后,进行公开开庭审理,并于
2021 年 3 月 30 日出具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19)琼 96 民初
402 号《民事判决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2 日在《中
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上披 露 的 《关 于 全资 子 公 司涉 及 诉讼 的 进 展公 告 》( 公 告 编号
2021-009)。
三、有关本案的进展情况
闽南建筑公司和高速地产公司均不服《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2019)琼 96 民初 402 号民事判决,分别上诉至海南省高级人民法
院。2021 年 8 月 31 日,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受理并依法组成合
议庭审理了此案,并于 2021 年 11 月 23 日出具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2021)琼民终 729 号《民事判决书》,为终审判决。终审判决如
下:
(一)维持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19)琼 96 民初 402 号
民事判决第二项;
(二)变更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19)琼 96 民初 402 号
民事判决第一项为:高速地产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
内向闽南建筑公司支付工程款 21,883,943.4 元及利息;
(三)驳回闽南建筑公司的其他上诉请求;
(四)驳回高速地产公司的其他上诉请求。
一审案件受理费、鉴定费按一审判决予以执行。二审判决案件受
理费 254,076.97 元,由上诉人闽南建筑公司负担 112,870.27 元,由
上诉人高速地产公司负担 141,206.70 元。
四、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次公告之日,公司(包括控股公司在内)无应披露而未披
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五、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根据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21)琼民终 729 号《民事判决书》,
本次为终审判决,公司前期对该事项已预提相关成本费用,本次判决
对公司本期净利润无重大影响。
六、备查文件
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21)琼民终 729 号《民事判决书》。
特此公告。
海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2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