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高速:海南高速问询函的回复公告2022-04-02
证券代码:000886 证券简称:海南高速 公告编号:2022-008
海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
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海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的
问询函》(公司部问询函[2022]第 26 号)。现将回复内容
公告如下:
一、风险提示
本公告所载的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数据为未经会计师事
务所审计的数据,最终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 2021 年度报
告内容为准。公司测算 2021 年度预计扣非后净利润为亏损,
若经审计的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
后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2022 年修订)9.3.1 条之规定,公司股票将可能被实
施退市风险警示。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回复内容
(一)请结合你公司 2021 年第四季度营业收入、净利
润的主要构成及相关业务开展情况、主要交易对方、是否存
在关联关系、涉及金额等,说明 2021 年第四季度经营业绩
1
是否较前三季度大幅增长及其合理性,是否存在年底突击交
易或提前确认收入的情形,相关业务收入确认是否符合企业
会计准则的规定。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回复:
公司 2021 年第四季度营业收入主要来自房地产销售收
入、酒店及广告等服务业收入。2021 年第四季度净利润主要
来自房地产销售利润、减持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产生的投资收益、酒店及广告等服务业利润。公司 2021
年营业收入预计为 12,683 万元,第四季度营业收入预计为
8,137 万元,其中房地产销售收入预计为 6,418 万元。预计
公司 2021 年第四季度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约
1,869 万元(因公司联营企业年报审计工作尚未完成,其投
资收益为预估数),与前三季度累计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净利润 6,193 万元相比,未出现第四季度经营业绩较前
三季度大幅增长的情况。第四季度营业收入增长主要原因如
下:
1.公司主要在售房地产瑞海水城项目一、二期房源均为
现房。为加快楼盘去化速度尽早回笼资金,公司在 2021 年
下半年通过调整营销策略、加大市场开拓力度等举措加速推
进尾盘销售,全年取得较好的销售业绩。
2.公司主要在售房地产琼海瑞海水城项目系旅游地产,
受地理位置和气候的影响,第四季度为海南售房旺季,季节
2
性因素一定程度上利好公司商品房销售。
公司 2021 年第四季度营业收入主要为房地产销售收入,
购房者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商品房销售收入确认严
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的规定执行,于控
制权转移给客户时点确认销售收入,不存在年底突击交易或
提前确认收入情形。
会计师核查程序:
根据拟定的审计计划,我们对公司 2021 年年报审计工
作尚在进行中。针对问询函公司回复的上述相关内容,我们
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了解公司第四季度营业收入、净利润的构成及相关业
务开展情况、主要交易对方与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及涉及
金额等情况;
2.复核公司确认营业收入的会计政策是否符合企业会
计准则的规定;
3.评价与房地产、酒店业务销售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
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
4.选取样本检查买卖合同、交房验收文件及其他可以证
明房地产已交付的支持性文件,评价房地产销售收入是否按
照公司的收入确认政策确认;
5.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确认的房地产销售收入进行截
止测试,选取样本检查相关支持性文件,评价相关房地产销
3
售收入是否已在恰当的期间确认,关注是否存在期后退房或
退款的情况;
6.获取公司酒店客房的房型、入住率、平均房价等资料,
分析客房收入的合理性;
7.获取广告业务合同并测算广告业务收入确认的准确
性;
8.执行函证程序,核实销售收入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9.测算减持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产生
的投资收益的准确性。
会计师核查意见:
基于目前已执行的核查程序及已获取的资料,尚未发现
公司上述回复与我们执行的 2021 年度年报审计已获取的信
息存在重大不一致。
后期拟执行的进一步审计程序主要如下:
1.获取银行同意向购房者放贷及放贷金额的证明或银
行贷款合同;
2.根据回函情况,针对未回函的购房客户实施走访程
序;
3.结合应收账款审计,关注期后回款情况;
4.获取坏账准备计提所依据的资料、假设及计提方法,
结合回函及期后回款情况评价坏账准备计提的合理性;
5.对酒店、广告等服务业收入执行细节测试;
4
6.获取重要联营企业的审计报告,复核投资收益确认的
准确性。
(二)请结合你公司 2021 年度营业收入具体构成,对
照我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中“4.2
营业收入扣除相关事项”规定,逐项分析说明你公司 2021
年营业收入是否存在应扣除未扣除情况,营业收入扣除和非
经常性损益确认是否合规、准确、完整。请年审会计师核查
并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回复:
1.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
务办理》中“4.2 营业收入扣除相关事项”规定,将与主营
业务无关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逐项扣除,确保营业收入
扣除准确、完整,不存在应扣除未扣除情况。扣除与主营业
务无关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公司 2021 年营业收入
预计为 10,944 万元。
内容 金额(万元) 备注
扣除项目
1.出租固定资产、销售材料等正常 1,037 出租固定资产、销售
经营之外的其他业务收入。 材料
2.出售投资性房地产收入 702
合计 1,739
扣除后营业收入
1.房地产销售收入 8,508
2.酒店及广告等服务业收入 2,436
合计 10,944
5
2.公司严格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
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2008)》规定确认 2021 年
度非经常性损益,预计 2021 年度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如下:
项目 金额(万元)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12,985 主要为减持海南海汽运
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
份投资收益。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 6
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
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
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
补助除外)
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产 2,111 结构性存款收益
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
的投资收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 18
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 -44
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 11
定义的损益项目
小计 15,087
减:所得税影响额 3,748
减:少数股东权益影响 -0.5
额
归属于母公司的非 经常 11,339
性损益合计
6
会计师核查程序:
根据拟定的审计计划,我们对公司 2021 年年报审计工
作尚在进行中。针对公司回复的上述相关内容,我们对照深
交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中“4.2
营业收入扣除相关事项”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
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2008)》相关规定执
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复核公司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及金额是否符合相关规
定;
2.核查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其他收益、营业外收支等
是否已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3.核查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等是否已认定为非
经常性损益项目;
4.获取、复核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逐项检查其具
体内容,结合已执行的收入、成本和费用审计程序,核查公
司认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是否存在遗漏,核查公司
确认的非经常性损益事项是否准确、完整。
会计师核查意见:
基于目前已执行的核查程序及已获取的资料,尚未发现
公司上述回复与我们执行的 2021 年度年报审计已获取的信
息存在重大不一致。
(三)截至 2021 年三季度末,你公司存货期末账面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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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为 4.10 亿元,主要由拟开发土地、开发成本、开发产品
等构成。请列示截至 2021 年末你公司所持有的房地产开发
项目所处位置、业态、开发建设或出售出租情况、冻结查封
等权利受限情况等,并分析说明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是否存
在大额减值风险。
公司回复:
1.截至 2021 年末,公司所持有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及预
计期末账面价值如下:
项目 存货类别 期末账面价值(亿元)
瑞海水城项目(含一期、二期) 开发产品 0.75
瑞海新里城项目(原东坡雅居项目 拟开发土地、开发 2.02
) 成本
嘉浪雅居项目(琼海三期项目) 拟开发土地 0.98
高路华小区二期、龙华雅苑项目 开发产品 0.05
合计 3.8
2.截至 2021 年末,公司所持有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详细
信息如下:
项目 所处位置 业态及开发建 冻 结 查 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及大额减值风险
设或出售出租 封 等 权
情况 利受限
情况
瑞海水 海 南 省 琼 公司主要在售 无 该项目现为尾盘销售。按截至2021年
城项目 海 市 银 海 房地产项目, 底的剩余面积及售价测算,未来可变
路北侧 产品类型包括 现净值高于成本,不存在减值迹象和
住宅和别墅, 大额减值风险。
均为现房。
8
瑞海 海 南 省 儋 拟开发高层住 无 根据公司测算的成本费用,参考当前
新里城 州 市 那 大 宅和商业产品 商品房销售价格,预计项目未来可变
项目( 镇 国 盛 路 ,计划2022年 现净值高于成本,不存在减值迹象和
原东坡 北侧 年内开工建设 大额减值风险。
雅居项 。
目)
嘉浪雅 海 南 省 琼 拟开发住宅和 无 根据公司测算的成本费用,参考当前
居项目 海 市 银 海 商业产品,计 商品房销售价格,预计项目未来可变
(琼海 路南侧 划2022年年内 现净值高于成本,不存在减值迹象和
三期项 开工建设。 大额减值风险。
目)
高路华 海 南 省 海 剩余产品类型 无 项目位于海口市中心地段,参考同地
小区二 口 市 琼 山 为地下停车位 段车位售价,预计剩余车位的可变现
期和龙 区 红 城 湖 。 净值高于成本,不存在减值迹象和大
华雅苑 路、海南省 额减值风险。
项目 海口市龙
华区龙华
路
(四)结合前述情况,分析说明你公司是否存在应披露
未披露 2021 年度业绩预告的情形,是否存在通过调节收入
或非经常性损益规避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请年审会
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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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上述情况,经公司测算:
1.预计公司 2021 年度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
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变动幅度在 50%以内;
2.预计公司 2021 年度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和不具备商
业实质的收入后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 1 亿元;
因此,预计公司 2021 年度业绩不属于根据《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4.1 定期报告披露相关
事宜中规定的应披露年度业绩预告的情形。
因年报审计工作正在进行中,具体数据以公司公告的
2021 年年报数据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确
认收入和认定非经常性损益,确保 2021 年年报披露数据真
实、准确、完整。
会计师核查程序:
根据拟定的审计计划,我们对公司 2021 年年报审计工
作尚在进行中。针对公司回复的上述内容,我们对照《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4.1 定期报告披露
相关事宜中规定的应披露年度业绩预告的情形,核查了公司
是否存在应披露未披露 2021 年度业绩预告的情形。
会计师核查意见:
基于已执行的核查程序及已获取的资料,尚未发现公司
上述回复与我们执行的 2021 年度年报审计已获取的信息存
在重大不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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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海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4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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