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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南高速:海南高速问询函的回复公告2022-04-02  

                        证券代码:000886    证券简称:海南高速   公告编号:2022-008




         海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
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海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的
问询函》(公司部问询函[2022]第 26 号)。现将回复内容
公告如下:
     一、风险提示
     本公告所载的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数据为未经会计师事
务所审计的数据,最终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 2021 年度报
告内容为准。公司测算 2021 年度预计扣非后净利润为亏损,
若经审计的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
后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2022 年修订)9.3.1 条之规定,公司股票将可能被实
施退市风险警示。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回复内容
     (一)请结合你公司 2021 年第四季度营业收入、净利
润的主要构成及相关业务开展情况、主要交易对方、是否存
在关联关系、涉及金额等,说明 2021 年第四季度经营业绩
                               1
是否较前三季度大幅增长及其合理性,是否存在年底突击交
易或提前确认收入的情形,相关业务收入确认是否符合企业
会计准则的规定。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回复:
    公司 2021 年第四季度营业收入主要来自房地产销售收
入、酒店及广告等服务业收入。2021 年第四季度净利润主要
来自房地产销售利润、减持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产生的投资收益、酒店及广告等服务业利润。公司 2021
年营业收入预计为 12,683 万元,第四季度营业收入预计为
8,137 万元,其中房地产销售收入预计为 6,418 万元。预计
公司 2021 年第四季度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约
1,869 万元(因公司联营企业年报审计工作尚未完成,其投
资收益为预估数),与前三季度累计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净利润 6,193 万元相比,未出现第四季度经营业绩较前
三季度大幅增长的情况。第四季度营业收入增长主要原因如
下:
    1.公司主要在售房地产瑞海水城项目一、二期房源均为
现房。为加快楼盘去化速度尽早回笼资金,公司在 2021 年
下半年通过调整营销策略、加大市场开拓力度等举措加速推
进尾盘销售,全年取得较好的销售业绩。
    2.公司主要在售房地产琼海瑞海水城项目系旅游地产,
受地理位置和气候的影响,第四季度为海南售房旺季,季节


                          2
性因素一定程度上利好公司商品房销售。
   公司 2021 年第四季度营业收入主要为房地产销售收入,
购房者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商品房销售收入确认严
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的规定执行,于控
制权转移给客户时点确认销售收入,不存在年底突击交易或
提前确认收入情形。

    会计师核查程序:
   根据拟定的审计计划,我们对公司 2021 年年报审计工
作尚在进行中。针对问询函公司回复的上述相关内容,我们
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了解公司第四季度营业收入、净利润的构成及相关业
务开展情况、主要交易对方与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及涉及
金额等情况;
   2.复核公司确认营业收入的会计政策是否符合企业会
计准则的规定;
   3.评价与房地产、酒店业务销售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
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
   4.选取样本检查买卖合同、交房验收文件及其他可以证
明房地产已交付的支持性文件,评价房地产销售收入是否按
照公司的收入确认政策确认;
   5.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确认的房地产销售收入进行截
止测试,选取样本检查相关支持性文件,评价相关房地产销


                         3
售收入是否已在恰当的期间确认,关注是否存在期后退房或
退款的情况;
   6.获取公司酒店客房的房型、入住率、平均房价等资料,
分析客房收入的合理性;
   7.获取广告业务合同并测算广告业务收入确认的准确
性;
   8.执行函证程序,核实销售收入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9.测算减持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产生
的投资收益的准确性。
    会计师核查意见:
   基于目前已执行的核查程序及已获取的资料,尚未发现
公司上述回复与我们执行的 2021 年度年报审计已获取的信
息存在重大不一致。
   后期拟执行的进一步审计程序主要如下:
   1.获取银行同意向购房者放贷及放贷金额的证明或银
行贷款合同;
   2.根据回函情况,针对未回函的购房客户实施走访程
序;
   3.结合应收账款审计,关注期后回款情况;
   4.获取坏账准备计提所依据的资料、假设及计提方法,
结合回函及期后回款情况评价坏账准备计提的合理性;
   5.对酒店、广告等服务业收入执行细节测试;

                         4
       6.获取重要联营企业的审计报告,复核投资收益确认的
准确性。
       (二)请结合你公司 2021 年度营业收入具体构成,对
照我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中“4.2
营业收入扣除相关事项”规定,逐项分析说明你公司 2021
年营业收入是否存在应扣除未扣除情况,营业收入扣除和非
经常性损益确认是否合规、准确、完整。请年审会计师核查
并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回复:

       1.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
务办理》中“4.2 营业收入扣除相关事项”规定,将与主营
业务无关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逐项扣除,确保营业收入
扣除准确、完整,不存在应扣除未扣除情况。扣除与主营业
务无关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公司 2021 年营业收入
预计为 10,944 万元。
             内容                     金额(万元)          备注

扣除项目
1.出租固定资产、销售材料等正常            1,037     出租固定资产、销售
经营之外的其他业务收入。                             材料

2.出售投资性房地产收入                     702

合计                                       1,739
扣除后营业收入

1.房地产销售收入                           8,508

2.酒店及广告等服务业收入                   2,436
合计                                       10,944


                                  5
       2.公司严格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
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2008)》规定确认 2021 年
度非经常性损益,预计 2021 年度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如下:
          项目          金额(万元)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12,985      主要为减持海南海汽运
                                       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
                                       份投资收益。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         6
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
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
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
补助除外)
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产       2,111       结构性存款收益
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
的投资收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         18
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        -44
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         11
定义的损益项目

小计                       15,087

减:所得税影响额           3,748
减:少数股东权益影响        -0.5
额

归属于母公司的非 经常      11,339
性损益合计


                             6
    会计师核查程序:
    根据拟定的审计计划,我们对公司 2021 年年报审计工
作尚在进行中。针对公司回复的上述相关内容,我们对照深
交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中“4.2
营业收入扣除相关事项”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
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2008)》相关规定执
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复核公司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及金额是否符合相关规
定;
    2.核查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其他收益、营业外收支等
是否已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3.核查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等是否已认定为非
经常性损益项目;
    4.获取、复核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逐项检查其具
体内容,结合已执行的收入、成本和费用审计程序,核查公
司认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是否存在遗漏,核查公司
确认的非经常性损益事项是否准确、完整。
    会计师核查意见:
    基于目前已执行的核查程序及已获取的资料,尚未发现
公司上述回复与我们执行的 2021 年度年报审计已获取的信
息存在重大不一致。
    (三)截至 2021 年三季度末,你公司存货期末账面价

                          7
值为 4.10 亿元,主要由拟开发土地、开发成本、开发产品
等构成。请列示截至 2021 年末你公司所持有的房地产开发
项目所处位置、业态、开发建设或出售出租情况、冻结查封
等权利受限情况等,并分析说明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是否存
在大额减值风险。
       公司回复:
       1.截至 2021 年末,公司所持有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及预
计期末账面价值如下:
              项目                   存货类别   期末账面价值(亿元)
  瑞海水城项目(含一期、二期)       开发产品           0.75
瑞海新里城项目(原东坡雅居项目 拟开发土地、开发         2.02
                )                     成本
  嘉浪雅居项目(琼海三期项目)     拟开发土地           0.98
  高路华小区二期、龙华雅苑项目       开发产品           0.05
              合计                                       3.8

       2.截至 2021 年末,公司所持有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详细
信息如下:

项目    所处位置   业态及开发建 冻 结 查 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及大额减值风险

                   设或出售出租 封 等 权

                   情况           利受限

                                  情况

瑞海水 海 南 省 琼 公司主要在售 无         该项目现为尾盘销售。按截至2021年

城项目 海 市 银 海 房地产项目,            底的剩余面积及售价测算,未来可变

        路北侧     产品类型包括            现净值高于成本,不存在减值迹象和

                   住宅和别墅,            大额减值风险。

                   均为现房。



                                   8
瑞海 海 南 省 儋 拟开发高层住 无       根据公司测算的成本费用,参考当前

新里城 州 市 那 大 宅和商业产品        商品房销售价格,预计项目未来可变

项目( 镇 国 盛 路 ,计划2022年        现净值高于成本,不存在减值迹象和

原东坡 北侧         年内开工建设       大额减值风险。

雅居项              。

目)

嘉浪雅 海 南 省 琼 拟开发住宅和 无     根据公司测算的成本费用,参考当前

居项目 海 市 银 海 商业产品,计        商品房销售价格,预计项目未来可变

(琼海 路南侧       划2022年年内       现净值高于成本,不存在减值迹象和

三期项              开工建设。         大额减值风险。

目)

高路华 海 南 省 海 剩余产品类型 无     项目位于海口市中心地段,参考同地

小区二 口 市 琼 山 为地下停车位        段车位售价,预计剩余车位的可变现

期和龙 区 红 城 湖 。                  净值高于成本,不存在减值迹象和大

华雅苑 路、海南省                      额减值风险。

项目     海口市龙

         华区龙华

         路



       (四)结合前述情况,分析说明你公司是否存在应披露
未披露 2021 年度业绩预告的情形,是否存在通过调节收入
或非经常性损益规避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请年审会
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回复:


                                   9
    综合上述情况,经公司测算:
    1.预计公司 2021 年度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
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变动幅度在 50%以内;
    2.预计公司 2021 年度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和不具备商
业实质的收入后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 1 亿元;
    因此,预计公司 2021 年度业绩不属于根据《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4.1 定期报告披露相关
事宜中规定的应披露年度业绩预告的情形。
    因年报审计工作正在进行中,具体数据以公司公告的
2021 年年报数据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确
认收入和认定非经常性损益,确保 2021 年年报披露数据真
实、准确、完整。
    会计师核查程序:
    根据拟定的审计计划,我们对公司 2021 年年报审计工
作尚在进行中。针对公司回复的上述内容,我们对照《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4.1 定期报告披露
相关事宜中规定的应披露年度业绩预告的情形,核查了公司
是否存在应披露未披露 2021 年度业绩预告的情形。
    会计师核查意见:
    基于已执行的核查程序及已获取的资料,尚未发现公司
上述回复与我们执行的 2021 年度年报审计已获取的信息存
在重大不一致。

                         10
特此公告。


             海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4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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