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86 证券简称:海南高速 公告编号:2022-022 海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基本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 年 5 月 27 日(星期五)下午 2: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 间为 2022 年 5 月 27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5 月 27 日 09:15~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海南省海口市蓝天路 16 号高速公路大楼七楼会 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曾国华董事长。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4 人,代表股份 286,428,371 股,占公司 总股份的 28.966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273,816,038 股,占公司 总股份的 27.691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1 人,代表股份 12,612,333 股,占公司总股份 的 1.2755%。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3 人,代表股份 35,898,211 股,占公司 总股份的 3.630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23,285,878 股,占公司总 股份的 2.354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1 人,代表股份 12,612,333 股,占公司总股份 的 1.2755%。 (三)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 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二)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6,254,07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91%; 反对 174,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08%; 弃权 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和表决结果: 同意 35,723,91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145%; 反对 174,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4853%; 弃权 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3%。 审议结果:通过。 2、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6,254,17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92%; 反对 174,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08%;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和表决结果: 同意 35,724,01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147%; 反对 174,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4853%;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审议结果:通过。 3、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6,254,07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91%; 反 对 174,200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0.0608%; 弃权 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和表决结果: 同意 35,723,91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145%; 反对 174,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4853%; 弃权 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3%。 审议结果:通过。 4、2021 年年度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6,254,07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91%; 反对 174,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08%; 弃权 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和表决结果: 同意 35,723,91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145%; 反对 174,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4853%; 弃权 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3%。 审议结果:通过。 5、2021 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6,401,07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05%; 反对 27,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5%; 弃权 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和表决结果: 同意 35,870,91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240%; 反对 27,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58%; 弃权 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3%。 审议结果:通过。 6、关于以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6,254,07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91%; 反 对 22,200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0.0078%; 弃权 152,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31%。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和表决结果: 同意 35,723,91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145%; 反对 22,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18%; 弃权 152,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4237%。 审议结果:通过。 7、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6,254,07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91%; 反对 22,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8%; 弃权 152,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31%。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和表决结果: 同意 35,723,91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145%; 反对 22,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18%; 弃权 152,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4237%。 审议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大成(海口)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周朝霞 杨橦 (三)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 《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具备召集本次股东大 会的资格;出席及列席会议的人员均具备合法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 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 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与会董事签署的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大成(海口)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海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5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