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高速:关于子公司项目补缴土地出让金的公告2022-10-28
证券代码:000886 证券简称:海南高速 公告编号:2022-036
海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项目补缴土地出让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7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
项目补缴土地出让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南儋州东坡雅
居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儋州公司”)根据项目所在片区的控制性
规划调整情况,补缴土地出让金 7642.73 万元。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
下:
一、基本情况概述
(一)基本情况
2019 年 6 月,儋州公司与儋州市政府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
权 出 让 合 同 补 充 协 议 》。 儋 州 公 司 项 目 用 地 使 用 权 面 积 变 更 为
417979.5 ㎡(约合 627 亩),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使用年限自
2009 年 10 月 29 日起至 2079 年 10 月 19 日止。2020 年 12 月,因城
市发展需要,儋州市政府对儋州公司项目所在城北片区的控制性规划
进行调整,该项目用地图则由一个分成七个,项目土地用途含括城镇
住宅、零售商业、商务金融、教育用地等。
2022 年 8 月,儋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向儋州公司发来《关于
海南儋州东坡雅居置业有限公司有关地块改变土地使用条件及有偿
收回等有关事宜的通知》,明确儋州公司项目用地按照现行控规改变
土地使用条件,儋州公司需补缴土地出让金 7642.73 万元。
(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或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补缴土地出让金事宜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
组。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本次补缴土地出让金事宜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无需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
(三)宗地用途变更情况
根据儋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通知精神,儋州公司项目用地包
括 7 宗土地,共 335488.5 ㎡(约合 503.21 亩)。土地使用条件变更如
下:
地块 地块面积 原用地性质及容
调整后的用地性质及容积率
编号 (㎡) 积率
城镇住宅用地,
B-03-07 40796 教育用地,容积率≤1.2
容积率≤1.3
城镇住宅用地,
B-03-08 10049.9 城镇住宅用地,容积率≤1.4
容积率≤1.3
城镇住宅用地,
B-03-10 61256 城镇住宅用地,容积率≤1.2
容积率≤1.3
城镇住宅和商业混合用地(零
城镇住宅用地, 售商业用地 25.6%、旅馆用地
B-03-16 44696
容积率≤1.3 4.57% 、 城 镇 住 宅 用 地 69.
83%),容积率≤1.8
商业商务混合用地(零售商业
城镇住宅用地,
B-03-17 27422 用地 20%、商务金融用地 80%),
容积率≤1.3
容积率≤1.8
城镇住宅用地, 城镇住宅用地,
B-03-14 148070.6
容积率≤1.3 容积率≤1.5
城镇住宅用地, 城镇住宅用地,
B-03-15 3198
容积率≤1.3 容积率≤1.1
二、需缴纳的土地出让金金额及来源
本次项目 335488.5 ㎡(约合 503.21 亩)用地改变使用条件涉及
土地出让金 7642.73 万元,在抵扣政府有偿收回的 82487.9 ㎡(约合
123.73 亩)河道、绿地和市政道路用地金额(7586.599 万元)后,儋
州公司需补缴土地出让金 56.131 万元。本次补缴的土地出让金由儋
州公司采用自有资金解决。
三、本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用地改变使用条件事项将提高公司项目土地利用价值,有利于项
目后续开发建设工作,符合公司长期发展目标。本次土地回收事项不
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四、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关于海南儋州东坡雅居置业有限公司有关地块改变土地使用
条件及有偿收回等有关事宜的通知(儋自然资通字[2022]142 号);
3.有偿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书。
特此公告。
海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10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