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续聘 2022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 控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 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 在认真审阅了有关资料和听取有关人员的汇报基础上,对公司续聘 2022 年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多 年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经验。其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勤勉 尽责,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 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 的工作要求。同意将《关于续聘 2022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 的议案》提交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金 勇 王丽娅 郝向丽 2022 年 10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