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 娄底 怀化郴州 永州 邵阳 株洲 湘潭 深圳 常德 张家界 ADD( 地 址 ): 中国 湖南 长沙 雨花区 湘府东路二段108号 水岸天际/1栋/ 24F TEL( 电 话 ): 86 – 731 -- 8415 6148 FAX( 传 真 ): 86 – 731 – 8415 9148 Z I P ( 邮 编 ): 410007 WEP( 网 址 ): www.rhrlawyer.com 湖南人和人律师事务所 关于现代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 法律意见书 (2018)RHR 意字第 1120257 号 致:现代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人和人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现代投资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现代投资”或“公司”)董事会的委托,指派 李小峰、成胜男律师出席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 称“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予以见证。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 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 投票工作指引(试行)》(以下简称“《网络投票指引》”)、《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网络投票 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现代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 1 页 共 19 页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已对公司提供的与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的文件、资料 及证件进行了核查判断,并依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之前已发生或存 在的事实及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发表法律意见。对出具 本法律意见书至关重要而又无法得到独立证据支持的事项,本所律师 依赖政府有关部门、现代投资或其他有关机构、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 作出判断。 本法律意见书仅用于为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见证之 目的。 本所律师同意现代投资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 2018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必备文件资料进行信息披露公告和依法报送有关监 管部门及公司存档备查。 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 神,对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发表法律意见如下: 一、关于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1、经核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会 已于 2018 年 10 月 26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 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 登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司第七届监 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司关于召开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通知》(以下简称“《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本次临时 第 2 页 共 19 页 股东大会通知》载明了召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会议时间和地点、会 议召集人、会议召开方式、会议出席对象、会议审议事项、现场会议 登记方法、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现场会议联系方式等内容 2018 年 11 月 16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 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 登了《公司关于召开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提示性公告》,对股 东大会召开会议基本情况、审议事项、提案编码、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等相关情况进行提示。 2、经查验,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 2018 年 11 月 23 日 14:30 在长沙市芙蓉南路二段 128 号现代广场公司总部 8 楼会议室如 期召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长周志中先生主持会议。 公司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8 年 11 月 23 日 9:30 至 11:30,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 年 11 月 22 日 15:00 至 11 月 23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3、经查验,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参加会 议的方式与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内容一致;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召 开日距公告通知日已达 15 日以上。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关于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 第 3 页 共 19 页 格 经查验,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人员为: 1、本所律师对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出席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人股东的持股证明、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授权委 托书,以及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自然人股东的股东账户卡、个人 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等相关资料进行 了核查,确认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共 26 人,代表公司股份数 520,911,30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34.32 %,均为公司董事会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或股东合法授权的代理 人;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及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身份已经由深圳 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认证,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或代理人)共计 810 人,代 表公司股份数 70,012,95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4.6127%; 3、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834 人,代表股份 71,390,081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4.7034%。 4、公司董事、监事共 8 人出席了会议,除上述人员外的其他高 级管理人员共 5 人出席了会议; 5、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和邀请的其他人员出席了会议。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参加本 第 4 页 共 19 页 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资格真实、合法、有效,符合法 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公司本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均依法获得了必要的许可。 三、关于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采取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的方式进行表决。现场投票表决后,由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推选的记票、 监票人及见证律师对投票表决情况进行计票清点。 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了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网络投 票的投票总数和投票表决结果统计表。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就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进行了单独计票。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合 并计算。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中 列明的议案,具体为: 1、审议《关于公司符合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27,121,16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89.2028%;反对 54,065,56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1493%;弃权 9,737,53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717,531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6478%。同意结果达到了出席会议 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的要求。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外,单独 第 5 页 共 19 页 或合并持股 5%以下的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7,586,984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6275%;反对 54,065,566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5.7326%;弃权 9,737,531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9,717,53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3.6399%。 2、逐项审议《关于本次公司资产重组交易方案的议案》 (1)本次交易整体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 527,015,51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89.1850%;反对 54,060,26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1484%;弃权 9,848,479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828,479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6666%。同意结果达到了出席会议 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的要求。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外,单独 或合并持股 5%以下的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7,481,334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4795%;反对 54,060,268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5.7252%;弃权 9,848,479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9,828,47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3.7953%。 (2)交易对方 表决结果:同意 527,153,06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89.2082%;反对 53,097,78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8.9855%;弃权 10,673,41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653,411 第 6 页 共 19 页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8062%。同意结果达到了出 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的要求。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外,单独 或合并持股 5%以下的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7,618,884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6722%;反对 53,097,786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4.3770%;弃权 10,673,411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10,653,41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4.9508%。 (3)交易标的 表决结果:同意 527,134,56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89.2051%;反对 53,961,95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1318%;弃权 9,827,743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807,743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6631%。同意结果达到了出席会议 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的要求。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外,单独 或合并持股 5%以下的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7,600,384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6463%;反对 53,961,954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5.5875%;弃权 9,827,743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9,807,74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3.7663%。 (4)标的资产评估基准日、价格及定价依据 表决结果:同意 527,134,56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第 7 页 共 19 页 的 89.2051%;反对 53,071,28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8.9811%;弃权 10,718,41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698,41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8138%。同意结果达到了出 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的要求。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外,单独 或合并持股 5%以下的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7,600,384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6463%;反对 53,071,286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4.3399%;弃权 10,718,411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10,698,41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5.0139%。 (5)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表决结果:同意 527,438,89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89.2566%;反对 52,644,39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8.9088%;弃权 10,840,97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698,41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8346%。同意结果达到了出 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的要求。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外,单独 或合并持股 5%以下的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7,904,716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1.0726%;反对 52,644,391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3.7419%;弃权 10,840,974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10,698,41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5.1855%。 第 8 页 共 19 页 (6)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及发行价格 表决结果:同意 527,469,99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89.2619%;反对 53,806,65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1055%;弃权 9,647,61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548,411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6326%。同意结果达到了出席会议 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的要求。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外,单独 或合并持股 5%以下的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7,935,816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1.1161%;反对 53,806,654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5.3699%;弃权 9,647,611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9,548,41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3.5139%。 (7)发行数量 表决结果:同意 527,454,09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89.2592%;反对 52,650,25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8.9098%;弃权 10,819,91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698,41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8310%。同意结果达到了出 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的要求。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外,单独 或合并持股 5%以下的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7,919,916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1.0939%;反对 52,650,254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3.7501%;弃权 10,819,911 股(其中,因 第 9 页 共 19 页 未投票默认弃权 10,698,41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5.1560%。 (8)期间损益归属 表决结果:同意 527,151,36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89.2079%;反对 52,943,38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8.9594%;弃权 10,829,51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698,41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8326%。同意结果达到了出 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的要求。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外,单独 或合并持股 5%以下的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7,617,184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6698%;反对 52,943,386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4.1607%;弃权 10,829,511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10,698,41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5.1695%。 (9)公司留存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表决结果:同意 527,176,26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89.2122%;反对 52,788,08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8.9331%;弃权 10,959,91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802,41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8547%。同意结果达到了出 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的要求。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外,单独 或合并持股 5%以下的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7,642,084 股,占出 第 10 页 共 19 页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7047%;反对 52,788,086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3.9432%;弃权 10,959,911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10,802,41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5.3521%。 (10)股份锁定期 表决结果:同意 527,474,19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89.2626%;反对 52,057,25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8.8095%;弃权 11,392,81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802,41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9280%。同意结果达到了出 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的要求。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外,单独 或合并持股 5%以下的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7,940,016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1.1220%;反对 52,057,254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2.9194%;弃权 11,392,811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10,802,41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5.9585%。 (11)拟上市地点 表决结果:同意 527,202,26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89.2166%;反对 52,454,87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8.8768%;弃权 11,267,12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802,41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9067%。同意结果达到了出 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的要求。 第 11 页 共 19 页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外,单独 或合并持股 5%以下的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7,668,084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7411%;反对 52,454,873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3.4764%;弃权 11,267,124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802,41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5.7825%。 (12)标的资产办理权属转移的合同义务和违约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 527,174,66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89.2119%;反对 52,590,68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8.8997%;弃权 11,158,91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802,41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8884%。同意结果达到了出 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的要求。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外,单独 或合并持股 5%以下的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7,640,484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7024%;反对 52,590,686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3.6667%;弃权 11,158,911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10,802,41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5.6309%。 (13)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表决结果:同意 527,200,66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89.2163%;反对 52,856,48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8.9447%;弃权 10,867,11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802,411 第 12 页 共 19 页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8390%。同意结果达到了出 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的要求。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外,单独 或合并持股 5%以下的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7,666,484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7389%;反对 52,856,486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4.0390%;弃权 10,867,111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10,802,41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5.2222%。 (14)业绩奖励 表决结果:同意 527,194,26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89.2152%;反对 52,614,37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8.9037%;弃权 11,115,62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828,66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8811%。同意结果达到了出 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的要求。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外,单独 或合并持股 5%以下的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7,660,084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7299%;反对 52,614,373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3.6998%;弃权 11,115,624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10,828,66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5.5703%。 (15)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决议的有效期 表决结果:同意 527,486,49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第 13 页 共 19 页 的 89.2647%;反对 52,491,25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8.8829%;弃权 10,946,51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802,41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8524%。同意结果达到了出 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的要求。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外,单独 或合并持股 5%以下的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7,952,316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1.1392%;反对 52,491,254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3.5274%;弃权 10,946,511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10,802,41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5.3334%。 3、审议《关于本次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27,170,16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89.2111%;反对 52,845,62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8.9429%;弃权 10,908,47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798,11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8460%。同意结果达到了出 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的要求。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外,单独 或合并持股 5%以下的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7,635,984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6961%;反对 52,845,623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4.0238%;弃权 10,908,474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10,798,11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5.2801%。 第 14 页 共 19 页 4、审议《关于本次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27,164,36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89.2101%;反对 52,939,28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8.9587%;弃权 10,820,61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798,11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8311%。同意结果达到了出 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的要求。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外,单独 或合并持股 5%以下的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7,630,184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6880%;反对 52,939,286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4.1550%;弃权 10,820,611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10,798,11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5.1570%。 5、审议《关于签订本次交易相关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27,244,42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89.2237%;反对 52,849,22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8.9435%;弃权 10,830,61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808,11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8328%。同意结果达到了出 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的要求。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外,单独 或合并持股 5%以下的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7,710,247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8002%;反对 52,849,223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4.0288%;弃权 10,830,611 股(其中,因 第 15 页 共 19 页 未投票默认弃权 10,808,11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5.1710%。 6、审议《关于本次重组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27,196,12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89.2155%;反对 52,514,44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8.8868%;弃权 11,213,693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193,69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8977%。同意结果达到了出 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的要求。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外,单独 或合并持股 5%以下的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7,661,947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7325%;反对 52,514,441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3.5599%;弃权 11,213,693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11,193,69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5.7076%。 7、审议《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和第四十三条规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27,164,36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89.2101%;反对 52,556,20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8.8939%;弃权 11,203,693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183,69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8960%。同意结果达到了出 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的要求。 第 16 页 共 19 页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外,单独 或合并持股 5%以下的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7,630,184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6880%;反对 52,556,204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3.6184%;弃权 11,203,693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11,183,69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5.6936%。 8、审议《关于<现代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 买资产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27,156,16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89.2088%;反对 53,700,65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0876%;弃权 10,067,443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47,44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7037%。同意结果达到了出 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的要求。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外,单独 或合并持股 5%以下的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7,621,984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6765%;反对 53,700,654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5.2215%;弃权 10,067,443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47,44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4.1020%。 9、审议《关于本次交易对即期回报影响及填补回报措施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27,201,76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89.2165%;反对 52,535,05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第 17 页 共 19 页 8.8903%;弃权 11,187,443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167,44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8932%。同意结果达到了出 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的要求。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外,单独 或合并持股 5%以下的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7,667,584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7404%;反对 52,535,054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3.5887%;弃权 11,187,443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167,44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5.6709%。 10、审议《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 的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27,201,66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89.2165%;反对 52,535,05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8.8903%;弃权 11,187,543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167,44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8932%。同意结果达到了出 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的要求。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外,单独 或合并持股 5%以下的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7,667,484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7403%;反对 52,535,054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3.5887%;弃权 11,187,543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11,167,44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5.6710%。 第 18 页 共 19 页 11、审议《关于批准本次重组相关审计报告、备考报告及评估报 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27,201,66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89.2165%;反对 52,535,15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8.8903%;弃权 11,187,443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167,44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8932%。同意结果达到了出 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的要求。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外,单独 或合并持股 5%以下的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7,667,484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7403%;反对 52,535,154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3.5889%;弃权 11,187,443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11,167,44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5.6709%。 12、审议《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 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27,183,16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89.2133%;反对 52,549,55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8.8928%;弃权 11,191,543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167,44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8939%。同意结果达到了出 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的要求。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外,单独 或合并持股 5%以下的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7,648,984 股,占出 第 19 页 共 19 页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7144%;反对 52,549,554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3.6090%;弃权 11,191,543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11,167,44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5.6766%。 13、审议《关于本次交易股份发行定价依据及公平合理性分析的 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27,178,66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89.2126%;反对 53,708,15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0888%;弃权 10,037,443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17,44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6986%。同意结果达到了出 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的要求。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外,单独 或合并持股 5%以下的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7,644,484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7080%;反对 53,708,154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5.2320%;弃权 10,037,443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17,44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4.0600%。 14、审议《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是否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 号)第五条 相关标准之说明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27,183,16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89.2133%;反对 52,486,45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第 20 页 共 19 页 8.8821%;弃权 11,254,643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167,44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9046%。同意结果达到了出 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的要求。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外,单独 或合并持股 5%以下的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7,648,984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7144%;反对 52,486,454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3.5207%;弃权 11,254,643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11,167,44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5.7650%。 15、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交易相关 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27,183,16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89.2133%;反对 52,488,85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8.8825%;弃权 11,252,243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182,44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9042%。同意结果达到了出 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的要求。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外,单独 或合并持股 5%以下的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7,648,984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7144%;反对 52,488,854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3.5240%;弃权 11,252,243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11,182,44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5.7616%。 第 21 页 共 19 页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会议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的表决方式及程序等事宜,均 符《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指引》、《网络 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相关决议真实、合法、 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肆份,自签署盖章后生效。其中: 正本壹份,呈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存档备查; 正本贰份,交由现代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存档备查; 正本壹份,留存本律师事务所存档备查。 上述正本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第 22 页 共 19 页 (本页无正文,为湖南人和人律师事务所《关于现代投资股份有限公 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签署页) 湖南人和人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 张 杰 见证律师: 李小峰 成胜男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