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中建 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现代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我 们对《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按照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规定进行的 合理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执行变更后的财 务报表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 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据此,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独立董事:刘桂良 栗书茵 包 群 2019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