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投资:关于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公告2023-04-08
证券简称:现代投资 证券代码:000900 公告编号:2023-013
现代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了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满足战略发展需求,现代投资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注册
并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50 亿元的公司债券。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6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
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进行了逐项自查,公司符合上述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条件与要求,具备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资格。
二、本次发行概况
1、发行规模
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票面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0 亿元(含 50 亿
元)。具体发行规模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长根据
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的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2、发行对象
本次债券仅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专业投资者的范围根据中
国证监会、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业协会的相关规定确定。
3、发行方式
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可以一次发行完毕,也可分期发行。具体
发行期数及各期(如涉及)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
长根据相关规定、市场情况和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4、债券期限及品种
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期限为不超过 10 年(含 10 年),可以为
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具
体品种及期限构成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长在发行前根据
相关规定、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及市场情况确定。
5、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
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票面金额为人民币 100 元,按面值平价发
行。
6、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
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债券票面利率将根据网
下询价簿记结果,由公司与主承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一致在利
率询价区间内确定,不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
7、还本付息方式
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票面利率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并支付。
8、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公
司债务、补充营运资金、项目投资、股权投资、基金出资或资产收购
等符合监管要求的用途。具体用途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长
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在前述范围内确定。
9、增信情况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是否采用担保及具体的担保方式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长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10、偿债保障措施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长在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出现
预计不能按时偿付债券本息或到期未能按时偿付债券本息时,采取如
下保障措施: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停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与发行本次债券相关的公司主要负责人不得调离。
11、上市安排
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完成后,公司将申请本次公司债券于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经监管部门批准,在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
下,公司亦可申请本次公司债券于其他交易场所上市交易,具体上市
交易场所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长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
部门的批准和市场情况予以确定。
12、决议有效期
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接受本次债券注册之日起 24 个月
届满之日止。
三、授权事宜
为有效协调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过程中的具体事宜,董事
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长,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
管机构的意见和建议,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框架和原则下,从维护
本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全
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公司股东
大会的决议,根据公司和债券市场的具体情况,确定本次公开发行公
司债券发行的其他发行条款和事宜,制定及实施本次发行的具体方
案,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数量、债券期限、债券品种、债券利率、
发行安排、增信安排、评级安排、具体申购办法、具体配售安排、赎
回条款或回售条款、还本付息安排、募集资金用途、债券上市等与本
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方案有关的全部事宜;
2、决定聘请中介机构,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申报事宜,
以及在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
券的上市、还本付息等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
完成与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及上市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
同、协议、合约(包括但不限于募集说明书、承销协议、债券受托管
理协议、上市协议及其他法律文件等)及根据适用法律进行相关的信
息披露及在董事会或其董事已就发行作出任何上述行动及步骤的情
况下,批准、确认及追认该等行动及步骤;
3、为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选择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受托管
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4、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
新表决的事项外,依据监管部门意见、政策变化,或市场条件变化,
对与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事项进行相应调整,或根据实际情
况决定是否继续进行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工作;
5、与相关商业银行商谈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事宜,开立募集
资金专项账户,并根据进展情况及时与债券受托管理人、存放募集资
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三方监管协议;
6、办理与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其他事项。
四、其他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不是失信责任主体、不是重大税收违法案件
当事人,不是列入涉金融严重失信名单的当事人,不是电子认证服务
行业失信机构。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现代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 年 4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