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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航天科技:关于对北京航天海鹰星航机电设备有限公司“申请合同履约保函担保”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10-12-28  

						证券简称:航天科技 证券代码:000901 公告编号:2010-临-026号

    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北京航天海鹰星航机电设备有限公司“申请合同履约保函担保”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一、交易概述

    1、交易基本情况:

    公司为子公司北京航天海鹰星航机电设备公司(以下简称“机电公司”)向航天科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 “申请合同履约保函担保”提供反担保。在担保额度内机电公司不需再向其在银行的保证金帐户存入资金,就可以获得银行的保函。从而缓解了机电公司保函保证金大量占用资金的情况,提高了其流动资金的使用效率,为机电公司经营活动提供资金支持。我公司用在财务公司的信用额度为机电公司提供科工财务公司担保的反担保:

    担保金额:人民币1000万元。

    保证期限: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

    由于财务公司的第一大股东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董事会表决情况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2010 年 12 月27 日,四届第一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北京航天海鹰星航机电设备有限公司“申请合同履约保函担保”提供反担保的议案》,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薛亮、张彦文、高继明、卢克南、董贵滨、李建民、郑辛回避表决。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本议案无需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

    1、企业名称:航天科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2、企业性质:有限责任

    3、住所:北京海淀区紫竹院路116 号嘉豪国际中心B 座12 层

    4、注册地:北京海淀区紫竹院路116 号嘉豪国际中心B 座12 层

    5、主要办公地点:北京海淀区紫竹院路 116 号嘉豪国际中心 B座12层

    6、法定代表人:刘跃珍;

    7、注册资本:人民币12 亿元 ;

    8、税务登记号码:京税证字110104710928890 号

    9、主营业务: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有价证券投资。

    10、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财务公司是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及其下属 19 家成员单位投资成立的一家非银行金融机构,财务公司的第一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是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

    11、资产及经营状况

    截至 2009 年末,总资产 2,290,818.9 万元,净资产为152,097.36 万元;2009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40,931.71 万元(其中:投资收益 15,464.7 万元),营业利润 24,046.58 万元,利润总额24,091.13 万元,净利润18,777.4 万元。

    12、与本公司关系

    本公司持有财务公司2.4%的股权,且与财务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均为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

    三、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机电公司在产品合同签订过程中,需提供合同额10%-40%的履约保函,致使机电公司在工行云岗支行专门设立办理履约保函的保证金帐户,用于合同保函的办理。仅2010年机电公司存入保证金帐户的资金月平均额500万元,最高月份达到近900万元,履约保函期限最短3个月,最长一年,致使机电公司流动资金不能发挥正常运营效率,严重影响了机电公司流动资金周转,造成生产投入资金困难。为缓解公司流动资金紧张的局面,机电公司将向科工财务公司申请办理合同履约保函担保,以增强机电公司的信用额度,在担保额度内机电公司不需再向保证金帐户存入资金。

    四、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10 年 1 月至 9 月,本公司与财务公司累计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4500 万元。其中借款 1500 万元,偿还贷款3000 万元。

    五、独立董事的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对该交易发表独立意见如下:董事会审议该项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对本项关联交易议案实施了回避表决,

    我们认为为机电公司向航天科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合同履约保函担保”提供反担保,提高了机电公司流动资金的使用效率,为机电公司经营活动提供资金支持,有利于机电公司的发展。该交易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本项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四届第一次临时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的意见。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