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天科技:独立董事2011年度述职报告2012-03-08
独立董事 2011 年度述职报告
我们作为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在 2011 年任职期间能够按照《证券法》、《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谨慎、
负责地行使权利,对董事会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维护了公司
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 2011 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述职
如下:
一、2011 年度出席董事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应参加董事会 11 次,实际参加董事会
情况如下表:
2011 年会议召开次数 11
以通讯方式
应出席 现场出席次 委托出席次
董事姓名 参加会议次 缺席次数
次数 数 数
数
赵慧侠 11 3 7 1 0
李志民
9 4 5 0 0
(已离职)
宁向东 11 4 7 0 0
怀效锋 11 3 7 1 0
欧阳明高 2 1 1 0 0
二、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情况
2011 年度,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忠实履行职务,根据相
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在认真审议的基础上,第四届独立董事发表了
8 次独立董事意见,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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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2011年1月27日召开的四届七次董事会上,对关于聘任赵鸿
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发表独立意见。
2、在 2011 年 3 月 9 日召开的四届八次董事会上,对如下事项发
表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2010年度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的独立意见;
(3)关于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独立意见;
(4)关于追加 2010 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独立意见;
(5)关于 2011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6)关于 2010 年高管人员绩效考核与薪酬兑现的独立意见;
(7)关于继续执行金融合作协议暨确定 2011 年度公司在航天科
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贷款额度的独立意见;
(8)关于聘请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提供 2011 年年报审
计服务的意见;
(9)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独立意见。
3、在2011年4月20日召开的四届九次董事会上,对关于放弃向航
天科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增资发表独立意见。
4、在2011年5月25日召开的四届十次董事会上,对如下事项发表
独立意见:
(1)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北京航天海鹰星航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增加
500万元“履约保函担保”向航天科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反担保
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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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北京航天益来电子科技有限公司1500万元
贷款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5、在2011年8月10日召开的四届十二次董事会上,对如下事项发
表独立意见:
(1)关于聘请公司副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2)关于对控股股东及其它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公司对外
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6、在2011年10月20日召开的四届十三次董事会上,对如下事项
发表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北京航天时空科技有限公司700万元
贷款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2)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7、在2011年11月25日召开的四届十四次董事会上,对关于补选
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独立意见。
8、在 2011 年 12 月 28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 2011 年第二次临
时会议上,对关于收购北京特种机械研究所持有的北京华天机电研究
所有限公司 97.8%股权发表独立意见。
三、在年报审计中做的工作
根据中国证监会对年报工作的相关要求以及公司的相关制度,我
们对公司的年报审计给予充分关注。在审计机构进点前,听取了公司
年度经营情况的汇报,和公司财务部共同确认了审计计划,向审计机
构和公司提出具体要求;审计过程中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在约定时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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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审计报告,与年审会计师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沟通,对
初步审计结果进行审核,对经审计的公司财务报告加以确认,履行了
独立董事在年报审计中的应有职责。
四、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
定,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
及时、完整。
2、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
对于每一个需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都进行认真的审核,必要
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及人员进行询问,在此基础上利用自身的专业知
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广大投资者
的合法权益。
3、为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我们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深交
所下发的相关文件,加深对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以加强和提高对
公司和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意识。
五、其他工作情况
2011 年度,作为独立董事,我们未发现有需要独立行使或一同
行使以下特别职权:
1、提议召开董事会;
2、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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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对公司的具体事项进行
审计和咨询。
最后,希望公司抓住发展机遇,快速推进公司既定的战略规划,
以更加优异的业绩回报全体股东。同时,对公司董事会、经营班子和
相关人员,在我们本年度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的积极配合和支持,
在此表示敬意和衷心感谢。
独立董事:赵慧侠、宁向东、怀效锋、欧阳明高
二〇一二年三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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