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航天科技:独立董事意见2012-03-08  

						证券代码:000901         证券简称:航天科技    公告编号:2012-临-003




                   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一、关于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

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精神,本着认

真、负责的态度,我们对公司的关联方占用资金、对外担保情况进行

了审核。发表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如下:

     1、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审核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这些事项均属公司正常经营过

程中形成的资金往来,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上市公

司资金的情况。

     2、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向自然人、非法人单位、股东及其他

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行为。

     报告期内,公司均是为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的信用担保,担保

行为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符合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

需要,符合有关政策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关于公司 2011 年度现金利润分配的独立意见

     经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 2011 年度合并会计报表归

属 母 公 司 净 利 润 59,964,743.26 元 , 2011 年 初 未 分 配 利 润

152,768,912.02 元,本年提取盈余公积 933,885.14 元,本年度累计
                                  1
可供分配利润 211,799,770.14 元。

    经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母公司 2011 年度会计报表净利

润 9,338,851.38 元,2011 年初未分配利润 27,668,901.88 元,本年

提 取 盈 余 公 积 933,885.14 元 , 本 年 度 累 计 可 供 分 配 利 润

36,073,868.12 元。

    现根据公司实际情况,201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以 2011 年末公司总股本 250,359,12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送现金股利 0.5 元(含税),合计人民币 12,517,956.10 元,

利润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

    2011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我们认为:该利润分配预案提出的现金利润分配,符合国家现行

会计政策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该

预案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董事会拟定的利润分

配预案。

    三、关于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独立意见
    公司于报告期内建立并完善了一系列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各项内
部控制制度均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公司内部
控制重点活动按公司内部控制各项制度的规定进行,公司对子公司、
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募集资金使用、重大投资、信息披露等方面的

内部控制也已建立健全了专门制度,保证公司经营管理的正常进行。
    报告期内,公司未有违反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发生。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全面、真
                                 2
实、准确,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四、关于追加 2011 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独立意见

    本次追加的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产品的
销售收入,有利于公司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遵循了有偿公平、自愿的
商业原则,关联交易的价格原则上应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提供同类

产品或服务的价格或收费标准,交易定价公允,不会损害中小股东的
利益,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而言是属公平合理的,同意召开董事会予以
审议。

    五、关于 2012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本次预计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产品的销
售收入,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租赁业务也有利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关联交易遵循了有偿公平、自愿的商业原则,关联交易的价格原则上
应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提供同类产品或服务的价格或收费标准,交
易定价公允,不会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而言是属
公平合理的,同意召开董事会予以审议。
    六、关于 2011 年高管人员绩效考核与薪酬兑现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独立董
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
公司 2011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进行了认真地核查,认为:
公司 2011 年度能严格执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办法,考核办
法、考核兑现及薪酬发放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
    七、关于公司在航天科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2011 年度存、贷款
等金融业务的独立意见

                              3
    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审核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在
航天科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2011 年度存、贷款等金融业务情况,存、

贷款业务定价公平、合理,有利于公司发挥资金规模效应,加速资金
周转,节约交易成本和费用,防范资金风险,进一步提高了资金使用
水平和效益,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

    八、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北京航天海鹰星航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2,500 万元“履约保函担保”向航天科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反担
保的独立意见
    为机电公司向财务公司申请2,500万元额度的履约保函担保提供

反担保,可以增强机电公司的信用额度,在担保额度内机电公司不需

再向其在银行的保证金帐户存入资金,从而缓解了机电公司保函保证

金大量占用资金的情况,提高了其流动资金的使用效率,为机电公司

经营活动提供资金支持,有利于机电公司的发展。该交易遵循公平、

公开、公正的原则,本项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规和公司制度的

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

    九、关于续聘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提供 2012 年年报审
计服务的意见
    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遵照了

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顺利完成了公司的审计工作,较好地
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
    我们认为继续聘任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2年度财务

报告的审计机构,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同意该聘任事项,并


                              4
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十、关于公司与航天科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

的独立意见

   1、航天科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作为一家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

员会批准的规范性非银行金融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为本公司及其子

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双方拟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定价原

则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航天科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充分反映了财务

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作为非银行业金融机构,其业务

范围、业务内容和流程、内部的风险控制制度等措施都受到中国银监

会的严格监管。在上述风险控制的条件下,同意航天科工财务有限责

任公司向本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相关金融服务;

    4、公司制定的《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在航天科

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款风险的应急处置预案》,能够有效防范、及

时控制和化解公司在财务公司的资金风险,维护资金安全。




                 独立董事:赵慧侠、宁向东、怀效锋、欧阳明高

                                  二〇一二年三月九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