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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航天科技:关于追加公司与航天科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2012-03-08  

						证券代码:000901          证券简称:航天科技      公告编号:2012-临-009



       关于追加公司与航天科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于2009年与财务公司签订了《金融合作协议》,协议有效期

三年,目前该协议已到期。2009至2011年期间,财务公司按照《金融

合作协议》相关条款,为公司提供了优惠、优质、便捷的金融服务,

协议执行情况良好。

     考虑到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拟与财务公司续签该协议,协

议有效期三年。根据协议约定,财务公司将继续在存款、贷款及融资

租赁服务、结算服务等业务方面为公司提供相关金融服务。

     由于财务公司与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均为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

司(以下简称“科工集团”),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因此上述事

项构成了关联交易。公司关联董事薛亮、张彦文、董贵滨、卢克南、

高继明、李建民、郑辛按《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回避了本次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

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本次关联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

会的批准,股东大会应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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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

票权,股东大会具体召开时间将另行通知。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方介绍

      1、关联方名称:航天科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2、住所:北京海淀区紫竹院路 116 号嘉豪国际中心 B 座 12 层

      3、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4、注册地:北京海淀区紫竹院路 116 号嘉豪国际中心 B 座 12

 层

      5、主要办公地点:北京海淀区紫竹院路 116 号嘉豪国际中心 B

座 12 层

      6、法定代表人:刘跃珍

      7、注册资本:人民币 238,489 万元

      8、税务登记号码:京税证字 110104710928890 号

      9、主营业务: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

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对成员单

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

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

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

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对金融机构的股

权投资;有价证券投资

      10、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财务公司是科工集团及其下属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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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成员单位投资成立的一家非银行金融机构,财务公司的第一大股东

和实际控制人是科工集团。

    (二)历史沿革、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和最近一个会计年

度的营业收入、净利润和最近一个会计期末的净资产等财务数据。

    1、历史沿革

    财务公司是由科工集团及其下属的 19 家成员单位投资成立的一

家非银行金融机构。公司于 2001 年 11 月成立,注册资本金由成立时

的 3 亿元增加至目前的 238,489 万元,经营实力和抗风险能力不断加

强。公司坚持“提升价值,非凡助推”的经营理念,不断创新机制,

完善政策,加强公司基础管理,优化人员和资产配臵,各项工作得到

稳步推进。财务公司作为连接金融经济与集团产业的纽带和桥梁,充

分发挥出专家理财优势,致力于为科工集团及其成员单位提供全方

位、深层次和个性化的金融服务。

    2、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

    财务公司作为科工集团内部的金融服务平台,与 200 多家成员单

位建立了存、贷款关系,随着集团公司各成员单位在财务公司存贷款

规模的不断增加,财务公司存款规模连续三年达到百亿元,贷款规模

达到 30 亿元以上,为股东单位创造了良好收益。

    3、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的总资产为 3,438,236 万元,最近一

个会计年度期末的净资产为 292,021 万元,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营业

收入为 63,324 万元,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净利润为 38,839 万元。

    (三)构成关联关系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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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务公司与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均为是科工集团,根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财务公司与本公司构成了关联

关系。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经公司与财务公司协商,财务公司将为我公司提供存款、贷款、

融资租赁、结算服务及其他金融服务,我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的日均

余额最高不超过公司合并报表中货币资金总额的80%;综合授信额度

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人民币。

    四、金融服务协议的主要内容

    1、服务内容:财务公司将在存款、贷款及融资租赁服务、结算

服务等业务方面为公司提供相关金融服务,该金融合作协议的范围不

包括公司的募集资金。

    2、存、贷款金额: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的日均余额最高不超过

公司合并报表中货币资金总额的 80%,综合授信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

币 3 亿元人民币。

    3、交易定价:存款利率应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就该种类存款规

定的利率下限,不低于一般商业银行向科工集团各成员提供同种类存

款服务所适用的利率;同时,不低于财务公司吸收科工集团各成员单

位同种类存款所定的利率。

    贷款利率不高于一般商业银行向公司提供同种类贷款服务所适

用的利率。

    除存款和贷款外的其他各项金融服务,财务公司收费标准不高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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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内其他一般商业银行同等业务费用水平。

   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结算服务而产生的结算费用,均由财务公司

承担,公司不承担相关结算费用。

   4、风险控制措施

   以下情形之一出现时,财务公司承诺将于情形发生之日起两个工

作日内书面通知公司:

   a 财务公司发生挤提存款、到期债务不能支付、大额贷款逾期或

担保垫款、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出现涉及刑事案件等重大事项;

   b 发生可能影响财务公司正常经营的重大机构变动、经营风险等

事项;

   c 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余额占财务公司存款比例超过 30%;

   d 财务公司的股东对财务公司的负债逾期 6 个月以上未偿还;

   e 财务公司任何一项资产负债比例指标不符合《企业集团财务公

司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要求的;

   f 财务公司出现被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监管部门的行

政处罚、责令整顿等重大情形;

   g 其他可能对其存款资金带来安全隐患的事项。

   5、协议期限:本协议有效期三年,有效期届满后,除非双方同意

或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协议的要求并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本协议

将每年自动延期一年。

   6、协议生效条件:本协议经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

代理人签订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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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本次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财务公司的财务状况良好,接受中国银监会的监督,并按上述监

管机构的规则及运营要求提供金融服务。签署金融合作协议可以有利

于公司发挥资金规模效应,加速资金周转,节约交易成本和费用,防

范资金风险,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水平和效益。

    六、风险评估情况

    经过对财务公司的风险进行评估后,公司出具了《航天科工财务

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航天科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具有合法

有效的《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业绩良好,未发

现其存在违反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

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况。

     七、为确保公司资金安全所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为保证本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的资金安全,本公司制定了《航

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在航天科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

款风险的应急处臵预案》。通过成立存款风险预防处臵领导小组,建

立存款风险报告制度,及时取得财务公司月度报告和经审计年度报

告,分析并出具存款风险评估报告。如出现重大风险,立即启动应急

处臵程序,制定方案;与财务公司召开联席会议,寻求解决办法;通

过变现财务公司金融资产等方法,确保公司资金安全。此外,公司将

在存款业务期间,密切关注财务公司运营状况,除及时掌握其各项主

要财务指标外,将通过不定期办理不同额度的存取款业务,以验证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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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存款的安全性和流动性。

    八、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

总金额

    截至披露日,公司向财务公司的借款余额为 7,200 万元。

    九、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赵慧侠、宁向东、怀效锋、欧阳明高对与财务

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航天科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

告》、《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在航天科工财务有限责任

公司存款风险的应急处臵预案》等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并提出以下

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

《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上市公司的独立董

事,现就航天科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金融服务

关联交易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航天科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作为一家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

员会批准的规范性非银行金融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为本公司及其子

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双方拟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定价原

则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航天科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充分反映了财务

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作为非银行业金融机构,其业务

范围、业务内容和流程、内部的风险控制制度等措施都受到中国银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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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的严格监管。在上述风险控制的条件下,同意航天科工财务有限责

任公司向本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相关金融服务;

    4、公司制定的《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在航天科

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款风险的应急处臵预案》,能够有效防范、及

时控制和化解公司在财务公司的资金风险,维护资金安全。

   十、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意见

   3.《金融服务协议》

   4.《航天科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

   5. 《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在航天科工财务有限责

任公司存款风险的应急处臵预案》

   特此公告




                         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三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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