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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航天科技:高级管理人员年薪管理办法(暂行)(2012年10月)2012-10-24  

						             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年薪管理办法(暂行)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激励机制,合理确
定公司高管薪酬水平,充分调动公司高管的积极性,提高科
学决策和经营水平,实现公司的战略目标,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范围: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常务副总经
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党委副书记、总经
理助理等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高管”)。
    第三条    实施原则
    (一)坚持依法管理的原则。高管薪酬管理办法符合国
家关于中央企业负责人的薪酬管理有关规定。
    (二)坚持高管薪酬水平与本单位员工薪酬水平相协
调、与市场薪酬水平相衔接的原则。公司总经理薪酬最高不
超过全员平均工资的 15 倍。
    (三)坚持任期和离任审计制度,坚持先审计后兑现原
则。加强监督约束机制,规范高管收入分配渠道。
    第四条    公司高管年薪是一种以年度为单位,支付给高
管收入的分配方式。
    第五条    高管年薪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特别绩效奖
                              1
励、中长期激励奖励等构成。
               第二章   基本薪酬的确定
    第六条   基本薪酬是高管的基本收入,以上年度基本薪
酬为基数,结合公司年度经营状况、参照市场同行业水平综
合确定。
    第七条   总经理基本薪酬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方
案,董事会审议后实施;其他高管人员根据所在岗位的职责、
责任、风险等方面,明确各岗位系数(附件 1),确定其基本
薪酬。
    其它高管人员基本薪酬=总经理基本薪酬*各岗位系数


                  第三章   绩效薪酬
    第八条   根据每年承担的经营指标、个人年度工作目标
实现情况(包含重点工作、基础管理工作等)进行考核,根
据考核结果核发绩效薪酬部分,具体考核办法见附件 2。
    第九条   绩效薪酬=基本薪酬*2*(年度绩效考核得分
/100)*绩效调节系数
    绩效调节系数一般取值为 1;董事会可结合当年经营状
况、公司实际情况、外部市场状况对绩效调节系数进行调整,
取值范围为 0.7-1.3。




                           2
                  第四章    特别绩效奖励
    第十条     特别绩效奖励是对超额完成董事会下达的利
润经营指标的激励。
     当年实际完成利润超过考核目标值 10%以上时,可从实
际超额利润中按比例提取作为特别绩效奖励。具体提取比
例:超过考核目标值 10%部分的,按 10%提取;超过考核目
标值 10%以上的,按超额部分的 20%提取。
     特别绩效奖励一般按以下比例分配: 60%用于企业员
工奖励,40%用于公司高管奖励。
    第十一条 特别绩效奖励由总经理提出分配方案,提交
董事会审议后实施。


                   第五章 中长期激励奖励
    第十二条 中长期激励奖励主要根据高管团队长期持续
绩效表现,设置期权激励计划,共享公司成长,在条件成熟
时将另行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第六章    董事长奖励基金
    第十三条    公司设立董事长奖励基金,对当年在经营管
理、研发、市场拓展、投融资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高管进
行专项奖励。奖励额度及具体方案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

                             3
定,提交董事会审定后实施。


                    第七章    薪酬支付
    第十四条     基本薪酬以现金形式按月支付。如需调整基
本薪酬,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当月执行。
    第十五条     绩效薪酬在年度考核后一次性发放 80%,留
存 20%延期兑现。延期兑现部分由公司专户存储,按国家规
定年利率复利计息,待任期届满审计通过后兑现。
    第十六条     超额奖励及董事长奖励基金在年度考核后
一次性兑现。
    第十七条     高管中途任职或离任,与年度经营周期不一
致的,其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均按实际任职月数计算。


                   第八章    实施与监督
    第十八条     高管任期内年薪按此办法执行,离任或退休
后不再执行本办法。
    第十九条     除上级批准的特殊奖励外,不再享受其他收
入,不允许兼职取酬,特殊情况报董事会批准。
    第二十条     高管职务消费标准严格按照公司有关规定
执行。
    第二十一条     公司对高管年薪设置的账目单独核算。



                             4
                第九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 2012 年度起执行。




                         5
附件 1
                   公司高管岗位系数

      除总经理外其他高管岗位系数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各岗
位分管工作,从经济效益责任、企业文化与廉政建设责任、
企业管控责任、工作强度、工作难度与创新性要求等方面由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方案,经董事会审议后实施。


序号            岗位名称              岗位系数
  1              总经理                   1
  2             党委书记                  1
  3           常务副总经理               0.9
  4             财务总监                0.85
  5             副总经理                0.85
  6            董事会秘书               0.85
  7            党委副书记               0.85
               总经理助理                0.7




                             6
附件 2
                高级管理人员年度绩效考核办法

    第一条      为提高公司的经营业绩和核心竞争能力,激发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高管”)的积极性,实现公
司持续盈利,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价体系,特制定此办法。
    第二条      基本原则
    (一)公平公正,充分体现高管劳动价值原则;
    (二)科学评价公司高管履职胜任能力原则;
    (三)高管人员考核与薪酬紧密结合原则。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常务副
总经理、财务总监、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党委副书记、
总经理助理。
    第四条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两方面:一是公司年度主要
经营指标完成情况;二是个人年度工作目标实现情况(包含
重点工作、基础管理等)。结合公司目标责任制管理,在每
年度一季度前确定高管年度工作目标。
    根据岗位分工,两项考核指标权重原则上为:


                 全年主要经营指标考核占比   个人年度工作目标实现情况考核占比
                           (﹪)                         (﹪)
     总经理                  70                             30
   党委书记                  50                             50
 常务副总经理                60                             40
   副总经理                  60                             40
   财务总监                  60                             40

                                 7
  董事会秘书               60                           40
  党委副书记               50                           50
  总经理助理               60                           40



     第五条 全年主要经营指标主考核内容为:
     利润总额完成率=实际完成利润总额/利润总额目标值
     净资产收益率完成率=实际完成净资产收益率/净资产
收益率目标值
     营业收入完成率=实际完成营业收入/营业收入目标值
     成本费用占营业收入比率完成率(反向指标)为实际完
成的成本费用占营业收入比率和成本费用占营业收入比率
目标值相比每增加 0.5 个百分点,扣减 1%,即增加 N 个 0.5
个百分点,扣减 N%,成本费用占营业收入完成比率=100%-N%;
实际完成的成本费用占营业收入比率和成本费用占营业收
入比率目标值相比每减少 0.5 个百分点,加 1%,即减少 N 个
0.5 个 百 分 点 , 加 N% , 成 本 费 用 占 营 业 收 入 完 成 比 率
=100%+N%。增减不足 0.5 个百分点,按 0.5 个百分点考核。
     经济增加值完成率=实际完成经济增加值/经济增加值
目标值
     以上各完成率计算结果大于 1 均取值为 1。
     考核指标的目标值由董事会在年初确定。根据不同时期
的具体情况,考核指标可由董事会作适当调整。
     全年经营指标考核得分(满分 100 分)=(利润总额完


                                8
成率*55%+营业收入完成率*10%+净资产收益率完成率*15%+
成本费用占营业收入完成比率*5%+经济增加值完成率*15%)
*100
       第六条   个人年度工作目标实现情况由考核者根据被
考核人员当年承担的重点工作、基础管理工作完成情况进行
考核打分。个人年度工作目标实现情况总得分为 100 分。具
体考核指标及不同岗位考核打分权重如下:
      1、年度工作目标实现情况的考核指标及量分标准:
                          年度工作目标实现情况打分表
打分人:                                          年     月     日
                                                                  得分
                          考核指标及
 序        考核内容                         考核标准          (保留小数点
                            分值
                                                                后 1 位)
                                      完成率 75%及以上,得
                          目标完成情
  1                                   分 25-35;完成率 25%
                          况(40 分)
                                      以下,得分 0-5 分。
                                      工作量按满负荷、适中
                                      负荷和未满负荷,对应
                          工作量及责
          年度重点工作                考核标准为 10 分、8
  2                       任风险(20
            (70 分)                 分、6 分;责任风险按
                              分)
                                      高和适中,对应考核标
                                      准为 10 分和 8 分。
                                      优秀 9-10 分;良好
                            工作质量
  3                                   8-8.9 分;一般 6-7.9
                          (10 分)
                                      分;差 0-5.9
                                      分管工作管理到位,具
                                      有良好实效,无重大失
                            工作质量 误。出现一项重大失误
  4
                          (10 分) 得分不高于 5 分;出现
         基础性管理工作
                                      一般失误一项得分不
           (30 分)
                                      高于 5 分。
                                      年度制度计划完成
                            制度建设
  5                                   100%,得分 10 分。一
                          (10 分)
                                      项未完成,得分 2 分及

                                   9
                                    以下。
                                    负主要责任的重大安
                                    全保密事故,不得分。
                          安全保密
  6                                 一般性从事性事故责
                          (5 分)
                                    任者,得分不高于 5
                                    分。
                                    从工作协调、配合度,
                                    对相关工作的影响度
                        工作协调(5 量分(5-0 分),对某
  7
                            分)    项相关工作进度或质
                                    量造成重大影响的,得
                                    分 2 分及以下。
                        总 得 分
                        加 减 分



       2、不同岗位考核打分权重构成:
  被考核者                             考   核   者   权   重
                董事长占 20%                 常务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副总经理、
                                其他董事占
      总经理    党委书记占                   董事会秘书、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助
                                    40%
                    10%                      理共占 30%
                               常务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党委书记       总经理 20%
                               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助理共占 80%
                                                            常务副总经理、副总
                                 其他董事占                 经理、董事会秘书、
  财务总监      董事长占 30%                  总经理占 20%
                                     30%                    党委副书记、总经理
                                                            助理共占 20%
                                                            财务总监、其他副
常务副总经理/                    其他董事占                 总、董事会秘书、党
                董事长占 20%                  总经理占 40%
  副总经理                           20%                    委副书记、总经理助
                                                            理共占 20%
                                                            常务副总经理、财务
                                                            总监、副总经理、党
                                 其他董事占
 董事会秘书     董事长占 30%                  总经理占 20% 委副书记、纪委书
                                     30%
                                                            记、工会主席、总经
                                                            理助理共占 20%
                党委书记占     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副总经理、董事
 党委副书记
                    50%        会秘书、总经理助理共占 50%
                               常务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总经理助理     总经理占 40%
                               党委副书记共占 60%




                                  10
    第七条 对于个人业绩突出或有较为严重失责,给公司
战略规划实现及后续经营管理工作带来重大影响的,可由总
经理、党委书记共同审议,酌情给予当事人不多于 5 分之内
的嘉奖或处罚。总经理加减分项由董事长确定。
    第八条   本办法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九条 本办法自 2012 年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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