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天科技:关于公司及相关主体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2012-10-30
证券简称:航天科技 证券代码:000901 公告编号:2012-临-034
关于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及相关主体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
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黑龙江监管局《关于对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情况
进行专项披露的通知》(黑证监上字[2012]17 号)文件精神,对公司
股东、关联方以及公司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情况进行专项披露。
2010 年 5 月,公司完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
易的重大资产重组工作。发行股份对象中国航天科工飞航技术研究院
(以下简称“航天三院”),以及实际控制人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以
下简称“科工集团”)共作出相关承诺九项。其中,三项承诺尚未履
行完毕,六项承诺长期有效。具体情况如下:
一、航天三院关于认购股份限售期的承诺:
2008 年 7 月 18 日,航天三院与公司签署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协议书》,航天三院拟以所持有的航天科工惯性技术有限公司 93.91%
股权、北京航天时空科技有限公司 86.9%股权及北京航天海鹰星航机
电设备有限公司 100%股权认购公司向航天三院定向发行的
28,599,124 股股票。
航天三院承诺,航天三院本次认购的公司 28,599,124 股股票自
登记至航天三院账户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
1
2010 年 5 月 11 日,公司向中国航天科工飞航技术研究院定向发
行的 28,599,124 股股份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份限售期为 36
个月,解除限售日期为 2013 年 5 月 11 日。
承诺期限:2013 年 5 月 11 日。
截至公告之日,承诺人遵守了上述承诺。
二、航天三院关于下属军品外资产注入公司的承诺:
航天三院作为航天科技的直接第一大股东,对于符合航天科技
战略发展方向,有较高获利能力的军品外资产,航天三院将于 2011
年底启动相应军品外资产注入航天科技的相关工作。
目前,进展情况如下:
1.2011 年底,为履行上述非军资产注入的承诺,航天三院拟将
其全资事业单位北京特种机械研究所持有的北京华天机电研究所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天公司”)97.8%的股权转让给公司。
2.2011 年 12 月 28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011 年第二次临时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北京特种机械研究所持有的北京华天机电研
究所有限公司 97.8%股权的议案》,中介机构尽快进行相关审计、评
估等相关工作,授权公司经营层将本次交易方案、审计、评估结果呈
报相关部门进行审核、备案并开展其他相关工作。该事项已经深圳证
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于 2011 年 12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报发布相关
公告。
3. 2012 年 7 月 17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北京特种机械研究所持有的北京华天机电研究
所有限公司 97.8%股权的议案》,再次审议本次收购的具体交易方案,
2
并发布了审计报告、评估报告、关联交易公告等。
4. 2012 年 10 月 18 日,财政部下发《财政部关于北京特种机械
研究所转让所持北京华天机电研究所有限公司股权有关问题的批复》
(财防[2012]313 号),原则同意北京特种机械研究所将所持有的华
天公司 97.8%的股权公开转让。
5.2012 年 10 月 25 日,公司发出 201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
知,将于 2012 年 11 月 9 日审议该事项。
6.如该事项顺利获得股东大会通过,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到产权交易管理部门办理挂牌交易的手续。
承诺期限:2011 年底启动非军资产注入承诺。目前,收购股权
的各项工作正在顺利进行中,预计 2012 年底前完成。
截至公告之日,承诺人正在履行之中。
三、科工集团关于股份锁定承诺:
由于科工集团下属全资单位航天三院拟认购航天科技本次发行
之股份,本次交易完成后,科工集团作为航天三院的实际控制人,与
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的航天科技权益股份比例由 32.52%增加至
40.23%,超过 30%;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述事项触发了
科工集团的全面要约收购义务,科工集团将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
办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的第三项之规定向中国证监会申请豁免要约
收购。科工集团特承诺:与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拥有航天科技的权益股
份在本次发行股票收购资产完成后 36 个月内不对科工集团以外转让
或上市交易。
承诺期限:2013 年 5 月 11 日。
3
截至公告之日,承诺人遵守了上述承诺。
四、航天三院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航天三院作为航天科技的直接第一大股东,为消除将来可能与航
天科技之间的同业竞争,航天三院就与航天科技间避免同业竞争的持
续性安排承诺如下:1、对于航天科技正在或已经进行生产开发的产
品、经营的业务以及研究的新产品、新技术,航天三院保证将来不生
产、不开发、不经营;亦不间接经营、参与投资与上市业务、新产品、
新技术有竞争或可能在竞争的企业、新产品、新技术。航天三院同时
保证不利用第一大股东的地位损害航天科技及其它股东的正当权益。
并且航天三院将促使航天三院全资持有或其持有 50%的股权以上或相
对控股的下属子公司遵守上述承诺。2、凡航天三院及下属公司在中
国境内有商业机会可参与、经营或从事可能与航天科技及其下属子公
司主营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航天三院(并将促使其下属公司)应于
知悉该商业机会后立即通知航天科技。并将上述商业机会按航天科技
合理接受的条款和条件首先提供给航天科技。航天科技表示放弃或在
合理期限中未明确接受的,航天三院及其下属公司方可合理地参与该
机会。
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截至公告之日,承诺人遵守了上述承诺。
五、航天三院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为了减少并规范航天三院与航天科技将来可能生产的关联交易,
确保航天科技及其全体股东利益不受损益,航天三院现作出如下承
4
诺:1、不利用自身作为航天科技股东之地位及控制性影响谋求航天
科技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2、不利用自身
作为航天科技股东之地位及控制性影响谋求与航天科技达成交易的
优先权利;3、不以明显偏离市场价格的条件与航天科技进行交易,
亦不利用该类交易从事任何损害航天科技利益的行为。同时,航天三
院将保证航天科技在对待将来可能产生的与航天三院的关联交易方
面,航天科技将采取如下措施规范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1、履行合
法程序、及时详细进行信息披露;2、依照市场经济原则、采用市场
定价确定交易价格。
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截至公告之日,承诺人遵守了上述承诺。
六、航天三院关于保持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性的
承诺:
航天三院承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保证航天科技与航
天三院及航天三院的附属公司、企业(包括航天三院目前或将来有直
接或间接控制权的任何附属公司或企业、控股子公司及该等附属公司
或企业、控股子公司的任何下属企业(以下简称:“航天三院及航天
三院的附属公司”)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和业务等方面的独立。
具体承诺如下:1、人员独立(1)航天科技的生产经营与管理(包括
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等)独立于航天三院及其下属公司(为本承诺
目的,不包括航天科技及其下属公司)。(2)航天科技的总经理、副
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不在航天三院及其附
属公司兼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3)航天三院推荐出任航天科技
5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如有)均依法定程序进行。2、财务独
立(1)保证航天科技设臵与航天三院独立的财务会计部门和拥有与
航天三院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2)保证航天科技在
财务决策方面保持独立,航天三院及航天三院的附属公司不干涉航天
科技的资金使用。(3)保证航天科技保持自己独立的银行账户,不与
航天三院及航天三院的附属公司共用一个银行账户。(4)保证航天科
技及其控制的子公司依法独立纳税。3、机构独立(1)保证航天科技
及其控制的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依法建立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
建立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并与航天三院机构完全分开;航天科技
及其控制的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与航天三院及航天三院的附属公
司之间在办公机构和生产经营场所等方面完全分开。(2)保证航天科
技及其控制的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独立自主地运作,航天三院行
为规范,不超越董事会、股东大会直接或间接干预航天科技的决策和
经营。4、资产独立、完整。保证航天三院及航天三院的附属公司不
违规占用航天科技资产、资金及其他资源。5、业务独立(1)保证航
天三院及航天三院的附属公司避免与航天科技及控制的子公司发生
同业竞争。航天三院作为航天科技的第一大股东保证现在和将来不经
营与航天科技相同的业务;亦不间接经营、参与投资与航天科技业务
有竞争或可能有竞争的企业。航天三院同时保证不利用其股东的地位
损害航天科技及其它股东的正当权益;并且航天三院将促使承诺方全
资拥有或其拥有 50%股权以上或相对控股的下属子公司遵守上述承
诺。(2)保证严格控制关联交易事项,尽可能减少航天科技与航天三
院及航天三院的附属公司之间的持续性关联交易,对于航天三院及关
6
联方将来与航天科技发生的关联交易,航天三院将严格履行关联交易
的决策程序,遵循市场定价原则,确保公平、公正、公允,不损害中
小股东的合法权益。(3)保证不通过单独或一致行动的途径,以依法
行使股东权利以外的任何方式,干预航天科技的重大决策事项,影响
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的独立性。
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截至公告之日,承诺人遵守了上述承诺。
七、科工集团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科工集团作为航天科技的控股股东,为消除将来可能与航天科技
之间的同业竞争,科工集团现就与航天科技间避免同业竞争的持续性
安排承诺如下:1、对于航天科技正在或已经进行生产开发的产品、
经营的业务以及研究的新产品、新技术,科工集团保证将来不生产、
不开发、不经营;亦不间接经营、参与投资与上市业务、新产品、新
技术有竞争或可能在竞争的企业、新产品、新技术。科工集团同时保
证不利用控股股东的地位损害航天科技及其它股东的正当权益。并且
科工集团将促使集团全资持有或其持有 50%的股权以上或相对控股的
下属子公司遵守上述承诺。2、凡科工集团及下属公司在中国境内有
商业机会可参与、经营或从事可能与航天科技及其下属子公司主营业
务构成竞争的业务,科工集团(并将促使其下属公司)应于知悉该商
业机会后立即通知航天科技。并将上述商业机会按航天科技合理接受
的条款和条件首先提供给航天科技。航天科技表示放弃或在合理期限
中未明确接受的,科工集团及其下属公司方可合理地参与该机会。
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7
截至公告之日,承诺人遵守了上述承诺。
八、科工集团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为了减少并规范科工集团与航天科技将来可能生产的关联交易,
确保航天科技及其全体股东利益不受损益,科工集团现作出如下承
诺:1、不利用自身作为航天科技股东之地位及控制性影响谋求航天
科技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2、不利用自身
作为航天科技股东之地位及控制性影响谋求与航天科技达成交易的
优先权利;3、不以明显偏离市场价格的条件与航天科技进行交易,
亦不利用该类交易从事任何损害航天科技利益的行为。同时,科工集
团将保证航天科技在对待将来可能产生的与科工集团的关联交易方
面,航天科技将采取如下措施规范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1、履行合
法程序、及时详细进行信息披露;2、依照市场经济原则、采用市场
定价确定交易价格。
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截至公告之日,承诺人遵守了上述承诺。
九、科工集团关于保持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性的
承诺:
科工集团承诺,在航天科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完成后,将按
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保证航天科技与科工集团及科工集团的附属
公司、企业(包括科工集团目前或将来有直接或间接控制权的任何附
属公司或企业、控股子公司及该等附属公司或企业、控股子公司的任
何下属企业(以下简称:“科工集团及科工集团的附属公司”)在人员、
8
资产、财务、机构和业务等方面的独立。具体承诺如下:1、人员独
立(1)航天科技的生产经营与管理(包括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等)
独立于科工集团及其下属公司(为本承诺目的,不包括航天科技及其
下属公司)。(2)航天科技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
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不在科工集团及其附属公司兼任除董事以外的
其他职务。(3)科工集团推荐出任航天科技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如有)均依法定程序进行。2、财务独立(1)保证航天科技设臵
与科工集团独立的财务会计部门和拥有与科工集团独立的财务核算
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2)保证航天科技在财务决策方面保持独立,
科工集团及科工集团的附属公司不干涉航天科技的资金使用。(3)保
证航天科技保持自己独立的银行账户,不与科工集团及科工集团的附
属公司共用一个银行账户。(4)保证航天科技及其控制的子公司依法
独立纳税。3、机构独立(1)保证航天科技及其控制的子公司(包括
但不限于)依法建立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独立、完整的组织机
构,并与科工集团机构完全分开;航天科技及其控制的子公司(包括
但不限于)与科工集团及科工集团的附属公司之间在办公机构和生产
经营场所等方面完全分开。(2)保证航天科技及其控制的子公司(包
括但不限于)独立自主地运作,科工集团行为规范,不超越董事会、
股东大会直接或间接干预航天科技的决策和经营。4、资产独立、完
整。保证科工集团及科工集团的附属公司不违规占用航天科技资产、
资金及其他资源。5、业务独立(1)保证本次交易中向科工集团购买
的资产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以及具有独立面向
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在产、供、销等环节不依赖于科工集团。(2)
9
保证科工集团及科工集团的附属公司避免与航天科技及控制的子公
司发生同业竞争。(3)保证严格控制关联交易事项,尽可能减少航天
科技与科工集团及科工集团的附属公司之间的持续性关联交易。杜绝
非法占用航天科技资金、资产的行为,并不要求航天科技向科工集团
及科工集团的附属公司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对于无法避免的关联交
易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与向非关联企业的交易价格保
持一致,并及时进行信息披露。(4)保证不通过单独或一致行动的途
径,以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以外的任何方式,干预航天科技的重大决策
事项,影响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的独立性。
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截至公告之日,承诺人遵守了上述承诺。
特此公告。
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十月三十一日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