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天科技:独立董事意见2012-12-03
证券代码:000901 证券简称:航天科技 公告编号:2012-临-037
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一、关于公司向航天科工财务有限公司申请10,000万元借款的独
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赵慧侠、宁向东、怀效锋、欧阳明高对公司向航天
科工财务有限公司申请 10,000 万元借款的关联交易事项经过审慎研
究,均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向航天科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申请10,000万元的借款,为公
司日常生产经营补充了营运和流动资金,有利于改善公司的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整体利益。借款利率低于同期人民银
行借款利率,遵循了公平、公开和公正的原则,本次交易的审议和表
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
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没有
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经营层应严格按照董事会通过的决议专
项使用资金,并定期向董事会汇报资金使用效果。
二、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3年-2015年)的独立意
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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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文件的要求,,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态度,我们对公司
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3年-2015年)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在保持自身持续稳健发展的同时高度重视对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稳定、合理的投资回报,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
在综合考虑企业经营发展实际、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
等因素的基础上,制定了连续、稳定、科学的回报机制与规划,有利
于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或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
公司在审议此项议案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赵慧侠、宁向东、怀效锋、欧阳明高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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