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天科技:2012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2013-05-17
证券代码:000901 证券简称:航天科技 公告编号:2013-临-015
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2 年
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 2013 年 4 月 9 日召开的 201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于 2013 年 4 月 10 日的《上海证券报》
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 2012 年度分红派息实施日期距公司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股
东大会召开日期未超过两个月。
现将实施利润分配事宜公告如下:
一、2012 年分红派息方案
本 公 司 2012 年 年 度 权 益 分 派 方 案 为 : 以 公 司 现 有 总 股 本
250,359,12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2 元人民币现金(含
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新股限售股的个人
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18 元;持有非股改、非新股限售股及无
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先按每 10 股派 0.19 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
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对于 QFII、RQFII 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
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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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
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3 元;持
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1 元;持股
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息日
1.股权登记日为:2013 年 5 月 23 日
2.除息日为:2013 年 5 月 24 日
三、分红派息对象
截止 2013 年 5 月 23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四、分红派息方法
1.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13
年 5 月 24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
资金账户。
2.以下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249 中国航天科工飞航技术研究院
2 08*****443 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
五、股本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公司股本未发生变动。
六、咨询办法
2
咨询部门:公司证券投资部
咨询电话:010-83636110
咨询联系人:张巍、吴丹
传真电话:010-83636060
联系地址:北京市丰台区科学城海鹰路 1 号科技大厦 15、16 层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 2012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登记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五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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