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天科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13-08-14
证券代码:000901 证券简称:航天科技 公告编号:2013-董-005
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
假记载和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〇一三年八月十三日,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
议应到董事10人,实到董事10人。公司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
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
议内容合法有效。
经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3 年半年度报告和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 2013 年 半 年 度 报 告 和 摘 要 , 详 见 巨 潮 咨 询 网
http://www.cninfo.com.cn 和《上海证券报》。)
二、通过了《关于公司向航天科工财务有限公司申请 6000 万元
贷款的议案》;
根据公司日常经营和发展需要,同意公司向航天科工财务有限责
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申请 6,000 万元的借款,借款期限
自放款之日起 35 个月,借款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公告的同期利率下
浮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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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财务公司与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均为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
司(以下简称“科工集团”),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根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上述事项构成了关联交易。关联董
事郭友智、黄晖、张渝里、韩广荣、郑辛、谷春林回避了表决,独
立董事事前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
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公司独立董事宁向东、怀效锋、荣忠启、王军对该交易事项经
过审慎研究,均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申请 6,000 万元的借款,提前偿还财务公司借款有利于降
低财务费用,另外也为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补充了流动资金,有利
于改善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整体利益。
借款利率低于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借款利率,遵循了公平、公开和公
正的原则,本次交易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
度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没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通过了《关于成立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分
公司的议案》;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推动车联网宁夏项目进展,落实项目
具体实施工作,同意在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设立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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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情况: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 201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为保持公司外部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意改聘瑞华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13 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
2013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等工作,审计费用为 56 万元。
表决情况: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 2013 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内控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意改聘瑞华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13 年度内控审计机构,负责
公司 2013 年度内控审计等工作,审计费用为 24 万元。
表决情况: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 2013 年度法律顾问的议案》;
为确保法律顾问服务的质量及延续性,同意改聘北京国枫凯文律
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13年度法律顾问,服务期限与费用均维持不变。
表决情况: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13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
案》。
表决情况: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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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八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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