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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航天科技: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3-11-13  

						证券代码: 000901          证券简称:航天科技       公告编号:2013-股-003




                    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或修改议案的情况,亦无新议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3 年 11 月 13 日(星期三)下午 14:30 时

     网络投票时间:2013 年 11 月 12 日-2013 年 11 月 13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13 年 11 月 13 日 9:30 至 11:30,13:00 时至 15:00;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3 年 11 月 12 日 15:00 至

2013 年 11 月 13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

     2013 年 11 月 8 日(星期五)

     3.会议召开地点

     北京市丰台区科学城海鹰路 1 号海鹰科技大厦 1605 会议室

     4.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
    5.召集人

    本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

    郭友智董事长

    7.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8.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22 名,代表股份

92,948,855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7.13%。其中:参加本次股东大

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3 名,代表股份数 91,942,295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6.7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

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19 人,代表股份数

1,006,56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40%。

    9.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参加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

议案:

    1. 审议通过了《向航天科工财务有限公司申请增加 30,000 万元

授信额度及签署<金融合作协议>补充协议的议案》;

    为发展公司相关业务,降低公司金融交易成本和费用,进一步提

高资金使用水平和效率,同意公司向航天科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申请


                              2
增加 30,000 万元的授信额度,并且签署《金融合作协议》补充协议。

原《金融合作协议》第六条第二款“(2)贷款服务:综合授信额度最

高不超过人民币叁亿元。”变更为“贷款服务:综合授信额度最高不

超过人民币陆亿元。” 其他条款均不变,继续有效。

    由于中国航天科工飞航技术研究院、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共持

有股份作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的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经统计,

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具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合计

为 1,106,560 股。

    经过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表决情况如下:同意票 1,069,86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具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68%;反对票

36,70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具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2%;弃权

票 0 股。

    其中,现场表决情况如下:同意票 100,00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

大会具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4%;反对票 0 股;弃权票 0 股。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表决情况如下:同意票 969,86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具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87.65%;反对票 36,70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具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3.31%;弃权票 0 股。

    2.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监事的议案》。

    同意苏庆元先生为本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任期至本届监事会

届满为止。

    经统计,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具有表决权股


                              3
份总数合计为 92,948,855 股。

    经过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表决情况如下:同意票 92,912,155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具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反对票

36,70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具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弃权

票 0 股。

    其中,现场表决情况如下:同意票 91,942,295 股,占参加本次

股东大会具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2%;反对票 0 股;弃权票 0 股。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表决情况如下:同意票 969,86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具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04%;反对票 36,70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具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4%;弃权票 0 股。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

    北京国枫凯文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

    王冠、蒋伟

    3.律师见证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

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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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三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凯文律师事务所关于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二〇一三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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