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天科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4-04-08
证券代码: 000901 证券简称:航天科技 公告编号:2014-股-001
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三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本次年度股东大会无否决或修改议案的情况,亦无新议案
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2014年4月4日(星期五)上午09:
30时
2.股权登记日:2014年4月1日(星期二)
3.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丰台区科学城海鹰路 1 号海鹰科技大厦
公司 1605 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方式: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
6.会议主持人:郭友智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等法规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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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4 人,代表的股份总数
为 101,728,56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0.63%。由于中国航天科工飞
航技术研究院、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作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 7
的关联股东,在投票表决时依法回避表决。
2.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公司董事会邀
请的其他人员参加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对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对所
有议案逐项进行了投票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3 年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 101,728,568 股,占参加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具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票 0 股,弃权票 0 股。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 101,728,568 股,占参加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具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票 0 股,弃权票 0 股。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3 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 101,728,568 股,占参加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具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票 0 股,弃权票 0 股。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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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情况:同意票 101,728,568 股,占参加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具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票 0 股,弃权票 0 股。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201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
以 2013 年末公司总股本 250,359,12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送现金股利 0.2 元(含税),合计人民币 5,007,182.44 元,
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
2013 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情况:同意票 101,728,568 股,占参加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具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票 0 股,弃权票 0 股。
6.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3年度内控审计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 101,728,568 股,占参加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具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票 0 股,弃权票 0 股。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 9,886,273 股,占参加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具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票 0 股,弃权票 0 股。
8.审议通过了《独立董事 2013 年度述职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票 101,728,568 股,占参加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具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票 0 股,弃权票 0 股。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国枫凯文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王冠、何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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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律师见证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
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
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三年年度股东大会决
议;
2.北京市国枫凯文律师事务所关于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二〇一三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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