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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航天科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14-10-30  

						证券代码:000901            证券简称:航天科技      公告编号:2014-董-011


                   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

 假记载和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八日,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

会议应到董事 11 人,实到董事 11 人。公司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的

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决议内容合法有效。

     经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 2014 年 第 三 季 度 报 告 全 文 和 正 文 , 详 见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和《上海证券报》。)
    二、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修订内容具体如下:

     《公司章程》第二章第十三条原为:

     “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是:智能控制技术及产品、

工业机器人、自动化设备、电子产品、计算机软硬件及其它高新技术

产品的研制、开发、生产、销售及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

进出口业务。
                                    1
    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行政法

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经许可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并经工商行政管理

机关登记注册后方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未规定许可

的,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现修订为:

    “经依法登记,公司经营范围是:智能控制技术及产品、工业机

器人、自动化设备、电子产品、计算机软硬件及其它高新技术产品的

研制、开发、生产、销售及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进出口

业务;在全国范围内从事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不

含固定网电话信息服务和互联网信息服务)。

    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行政法

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经许可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并经工商行政管理

机关登记注册后方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未规定许可

的,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后方可正式生

效。
    表决情况: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通过了《关于公司独立董事辞职并补选独立董事候选人的

议案》;

    由于个人原因,独立董事荣忠启先生提出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

务,同时相应辞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和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

员职务。


                               2
    公司董事会对于荣忠启先生任独立董事期间,按时参会并按时发

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积极作用给予肯定;

对于荣忠启先生以专业的知识,独到的见解为公司提供指导性意见和

建议表示衷心的感谢。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吴平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公司独立董事宁向东、怀效锋、荣忠启、王军对上述议案进行了

事前审核并发布独立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由十一名董事组成,其

中独立董事四人。荣忠启先生提出辞去独立董事职务后,公司独立董

事人数减少至三人,低于公司章程规定的最低人数。经公司董事会提

名委员会提名补选吴平先生为独立董事候选人。

    根据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工作实绩等,未发现有《公司

法》第 146 条规定的情况,未发现其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

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没有发现其有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

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第三项规定的情况,具有独立董事

必须具有的独立性,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

    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没有损害股东的权益,我们同意补选独立董事候选人的

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资格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经深圳证券

交易所对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审核无异议后,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后方可正式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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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效。
    表决情况: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二〇一四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议案》。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关于召开二〇一四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巨潮资

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和《上海证券报》。)



    特此公告。



                           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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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平先生简历


    吴平,男,1968 年 10 月出生,1991 年 7 月参加工作,1996 年 3

月入党。1999 年 6 月北京大学财务管理学专业本科毕业,1999 年 11

月东北财经大学会计学专业研究生毕业,2007 年 6 月中国地质大学

(北京)资源产业经济专业博士研究生毕业,博士学位,高级国际财

务管理师,中国注册税务师。

    工作学习情况:

1996.07-1999.06 北京大学财务管理学专业本科学生

1996.09-1999.11 东北财经大学会计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学生

2001.11-2004.11 大庆石油管理局公共汽车公司总会计师(副处级)

2002.04-2004.11 大庆民新巴士有限公司 副董事长、总经理(兼任)

2004.11-2007.07 大庆油田昆仑集团有限公司 总会计师(正处级)

2003.09-2007.06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资源产业经济专业博士

                  研究生学生

2007.07-2008.06 中国石油大庆石油管理局财务资产部副经理、

                  副主任(正处级)

2008.06-2012.10 中国石油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副主任

                 (正处级)

2012.10-2013.02 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 党委书记兼

                  业务主管工作

2013.02-至今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中电科技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总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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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平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其最近三年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稽

查、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通报批评、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形,

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

司章程》等规定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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