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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航天科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15-11-11  

						证券代码:000901          证券简称:航天科技      公告编号:2015-董-010




               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

 假记载和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十日,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决议内容合法有效。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 10,000 万元借款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日常经营和发展需要,同意公司向航天科工财务有限责

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申请不超过 10,000 万元的借款额度,

借款期限以双方约定为准,不超过 36 个月,借款利率为中国人民银

行公告的同期利率下浮 10%。

     财务公司与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均为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根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财务公司与本公司

构成了关联关系。关联董事李立新、徐涛、黄晖、杨兴文、丁佐政、

韩广荣、赵连元回避了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

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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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公司独立董事宁向东、

吴平、赵安立、于永超对本次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并提出以下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申请董事会授权经营层办理10,000万元的借款额度,用于补

充日常生产经营营运和流动资金、偿还财务公司借款,有利于公司的

业务发展,有利于改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整体

利益。借款利率低于同期人民银行借款利率,遵循了公平、公开和公

正的原则,本次交易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

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没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同意提

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经营层应严格按照董事会通过的决议专

项使用资金,并定期向董事会汇报资金使用情况。

    《关于公司向航天科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借款 10,000 万元的关

联交易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和《上海

证券报》。
    表决情况: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关于向北京航天时空科技有限公司继续提供财务资助的议

案》;

    为缓解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航天时空科技有限公司日常流动资

金紧张的局面,同意公司继续向其提供总额不超过 2,000 万元的财

务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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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北京航天时空科技有限公司继续提供财务

资助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和《上海

证券报》。
    表决情况: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关于公司放弃控股子公司航天科技控股集团山西有限公

司优先受让权的议案》。

    同意公司放弃控股子公司山西子公司优先受让权。

    上海金原子软件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金原子”)收购华

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力创通”)和北京航天巨恒系

统集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天巨恒”)分别持有的公司控股子

公司航天科技控股集团山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子公司”)共计

36%的股权。

    本次事项山西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股比例为 49%,

其余股东与公司不具有关联关系,因此该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

大资产重组。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交易事项无需经过股东大会

批准或政府有关部门审批。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

《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公司独立董事宁向东、

吴平、赵安立、于永超对本次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并提出以下

独立董事意见:

   上海金原子收购华力创通和航天巨恒分别持有的公司控股子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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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山西子公司共计 36%的股权,新进股东业务发展符合公司战略发

展方向,充分调动山西子公司相关利益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利于

优化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股权结构。同时,公司将加强子公司的管理,

规避风险,力争获得良好的收益回报。本次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

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

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没有损害公司

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本次公司放弃对山西子公司股权的优先受让权,没有损害公司及

其他股东的利益,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关于公司放弃控股子公司航天科技控股集团山西有限公司优

先受让权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和《上

海证券报》。
    表决情况: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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