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天科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2015-11-23
证券代码:000901 证券简称:航天科技 公告编号:2015-董-011
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
假记载和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二十日,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以通讯表决
的方式召开。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内容合法有效。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了如下
议案:
一、《关于继续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及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
公司原承诺在累计不超过 3 个月的时间内披露重大资产重组信
息,即最晚在 2015 年 12 月 1 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
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以下简称“26
号准则”)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信息,现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
组方案较为复杂,交易标的涉及境外资产,沟通协调工作量较大,
重组方案亦需获得国有资产监管部门的同意等原因,导致公司不能
在预定时间内按照相关规定披露重组预案。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
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关于继续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及申请继续停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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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临-053 号)。
现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9
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征求意见稿)》关于停牌时间累计超过 3
个月应就继续筹划相关事项及申请继续停牌事项履行董事会、股东
大会审批程序规定的要求,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
时)会议对继续停牌事宜进行审议,审议通过后本议案提交 2015 年
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向深圳证
券交易所提出继续停牌申请,并承诺在 2016 年 2 月 18 日前,按照
26 号准则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信息,并申请公司股票复牌。
在公司履行审议程序期间,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至
公司 201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日(2015 年 12 月 8 日)。
继续停牌期间,公司及相关各方将全力以赴推动本次重大资产重
组的各项工作。主要包括:完成标的资产的法律尽职调查工作、完成
标的资产的审计和预估工作、交易各方就本次交易的方案达成一致并
签署框架性协议、获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就本次方案的
原则性批复等。并严格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其
他有关规定,根据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
1.若公司 201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筹
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及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公司承诺不晚于 2016
年 2 月 18 日前,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
式准则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要求的重组预案。若逾期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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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披露,且未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进一步延期复牌许可,公司股票将
于 2016 年 2 月 19 日上午开市起复牌并披露复牌公告终止筹划重大资
产重组事项。
2. 若《关于继续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及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
未被公司 201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则公司将终止本次
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股票复牌。
3.公司承诺在 2016 年 2 月 18 日前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本次重
组预案并对外披露重组预案,同时承诺自 2015 年 8 月 19 日首次停牌
之日起,公司股票累计停牌时间不超过六个月。
由于标的资产与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均为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
司,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
规定,上述事项构成了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李立新、徐涛、黄晖、
杨兴文、丁佐政、韩广荣、赵连元回避了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宁向
东、吴平、赵安立、于永超对该事项经过审慎、认真研究和核查,
均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2015年9月2日,公司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
请停牌并发布《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2015年9月28日,公
司发布《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公告》。停牌
期间,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
大资产重组事项进展公告。公司原承诺在累计不超过3个月的时间内
披露重大资产重组信息,即最晚在2015年12月1日前披露重大资产重
组信息,现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较为复杂,交易标的涉及境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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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沟通协调工作量较大等原因,导致公司不能在预定时间内按照
相关规定披露重组预案。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
波动,公司拟继续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并申请继续停牌,我们认为
该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关于继续筹
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及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的提议、审核及召开程
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继续筹划重大
资产重组事项并申请继续停牌,并将《关于继续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
项及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本次《关于继续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及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
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关联股东回避表
决),故存在该议案股东大会不能通过而导致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因筹
划时间不够而不得不终止的风险。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进一步延期复牌申请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
等监管机构否决而导致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因筹划时间不够而不得不
终止的风险。
表决情况: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6 年-2018 年)的议
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
过后生效。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6 年-2018 年)》,详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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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1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公司二○一五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
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 2015-临-054 号公告。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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