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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航天科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15-12-09  

						证券代码:000901          证券简称:航天科技      公告编号:2015-董-012




               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

 假记载和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 11 月 28 日以传真、邮件或亲自送达的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关

于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知,会议于 2015 年 12 月 8

日下午 2:00 时在北京市丰台区海鹰路 1 号海鹰科技大厦 1605 会议

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11 人,实到董事 10 人,独立董事宁向东委托

独立董事于永超代为表决。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管列席了会议。本次

会议采取现场表决的方式对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会议的召集召开

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决

议内容合法有效。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收购控股子公司北京航天时空科技

有限公司自然人所持股份的议案》;

     为了利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航天时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时空公司”)后续发展,进一步优化时空公司股权结构,同意公司

以现金出资方式,支付 6,356,008.60 元收购时空公司全体自然人股



                                    1
东 13.1%的股权。

    公司独立董事宁向东、吴平、赵安立、于永超对本次事项经过审

慎研究,均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收购时空公司全体自然人股东13.1%的股权,有利于时空公

司日常经营发展和业绩改善。

    根据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公司以截止到2015

年6月30日经审计的时空公司净资产为基础受让时空公司自然人股权

所持股权,遵循了公平、公开和公正的原则,本次事项的审议和表决

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没有损害

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本次公司以现金方式收购时空公司自然人股权,没有损害公司及

其他股东的利益,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北京航天时空科技有限公司自然人股权

的公告》 2015-临-060 号),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和《上海证券报》。)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航天益来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向招商银

行和北京银行申请 2,000 万元信用贷款的议案》;

    根据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航天益来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益来公司”)日常经营和发展需要,同意益来公司分别向招商银行

丰台科技园支行和北京银行双秀支行各申请 1,000 万元的信用贷款

                                2
额度。

    表决情况: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通过了《关于北京航天时空科技有限公司向工商银行申请

650 万元贷款的议案》。

    根据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航天时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时

空公司”)日常经营和发展需要,同意时空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北京翠微路支行申请 650 万元的信用贷款额度。

    表决情况: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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