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天科技:独立董事意见2015-12-09
证券代码:000901 证券简称:航天科技 公告编号:2015-临-059
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
假记载和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作为航天科
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
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收购控股子公司北京航天时空科技有限公司
自然人所持股份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对上述事项发表独立意
见如下:
公司收购时空公司全体自然人股东13.1%的股权,有利于时空公
司日常经营发展和业绩改善。
根据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公司以截止到2015
年6月30日经审计的时空公司净资产为基础受让时空公司自然人股权
所持股权,遵循了公平、公开和公正的原则,本次事项的审议和表决
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没有损害
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本次公司以现金方式收购时空公司自然人股权,没有损害公司及
其他股东的利益,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独立董事:宁向东、吴平、赵安立、于永超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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