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天科技:独立董事意见2015-12-16
证券代码:000901 证券简称:航天科技 公告编号:2015-临-063
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
假记载和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作为航天科
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
次(临时)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放弃对控股子公司福建航天星联信
息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对上述事项发表独
立意见如下:
公司放弃对福建星联同步增资权,由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进行增
资,能够充分发挥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对福建星联管理的积极性和创
造性。增资完成后,公司对福建星联由控股变为参股,获取参股公司
投资收益。
选用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本次交易的专业评
估机构,其选聘过程和评估机构的独立性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假设和评估结论真实、合理。
根据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专项审计报告以及北京中企华资产
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专项评估报告,以收益法的评估结论作为福
建星联的整体价值的最终结果,遵循了公平、公开和公正的原则,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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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交易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表决程
序合法有效。
本次公司放弃对福建星联同步增资的权利,没有损害公司及其他
股东的利益,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独立董事:宁向东、吴平、赵安立、于永超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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