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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航天科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2015-12-16  

						证券代码:000901          证券简称:航天科技      公告编号:2015-董-013




               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

 假记载和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十五日,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临时)会议以通讯表决

的方式召开。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内容合法有效。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放弃对控股子公司福建航天星联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议

案》。

     为了缓解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建航天星联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福建星联”)经营压力,保障其持续运营,福建星联另一股

东方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福建省电子

信息集团”)近期发函拟对福建星联进行增资 3,000 万元。鉴于福建

星联未来运营存在较多的不确定性,为避免公司资产造成较大损失,

公司董事会同意放弃本次福建星联同步增资权(相应失去福建星联控

股权和董事会部分席位),由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对福建星联增资

3,0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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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事项福建星联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股比例为 50%,另

一股东方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与公司不具有关联关系,因此该事项不

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

大资产重组。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交易事项无需经过股东大会

批准或政府有关部门审批。

    公司独立董事宁向东、吴平、赵安立、于永超对公司放弃控股子

公司福建星联同步增资权事项经过审慎研究,均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

意见如下:

   公司放弃对福建星联同步增资权,由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进行增

资,能够充分发挥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对福建星联管理的积极性和创

造性。增资完成后,公司对福建星联由控股变为参股,获取参股公司

投资收益。

    选用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本次交易的专业评

估机构,其选聘过程和评估机构的独立性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假设和评估结论真实、合理。

    根据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专项审计报告以及北京中企华资产

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专项评估报告,以收益法的评估结论作为福

建星联的整体价值的最终结果,遵循了公平、公开和公正的原则,本

次交易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表决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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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合法有效。

    本次公司放弃对福建星联同步增资的权利,没有损害公司及其他

股东的利益,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公司放弃对控股子公司福建航天星联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增 资 权 的 公 告 》( 2015- 临 -064 号 ), 详 见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和《上海证券报》。)



    特此公告




                           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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