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天科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2015-12-16
证券代码:000901 证券简称:航天科技 公告编号:2015-董-013
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
假记载和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十五日,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临时)会议以通讯表决
的方式召开。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内容合法有效。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放弃对控股子公司福建航天星联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议
案》。
为了缓解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建航天星联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福建星联”)经营压力,保障其持续运营,福建星联另一股
东方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福建省电子
信息集团”)近期发函拟对福建星联进行增资 3,000 万元。鉴于福建
星联未来运营存在较多的不确定性,为避免公司资产造成较大损失,
公司董事会同意放弃本次福建星联同步增资权(相应失去福建星联控
股权和董事会部分席位),由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对福建星联增资
3,0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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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事项福建星联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股比例为 50%,另
一股东方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与公司不具有关联关系,因此该事项不
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
大资产重组。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交易事项无需经过股东大会
批准或政府有关部门审批。
公司独立董事宁向东、吴平、赵安立、于永超对公司放弃控股子
公司福建星联同步增资权事项经过审慎研究,均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
意见如下:
公司放弃对福建星联同步增资权,由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进行增
资,能够充分发挥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对福建星联管理的积极性和创
造性。增资完成后,公司对福建星联由控股变为参股,获取参股公司
投资收益。
选用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本次交易的专业评
估机构,其选聘过程和评估机构的独立性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假设和评估结论真实、合理。
根据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专项审计报告以及北京中企华资产
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专项评估报告,以收益法的评估结论作为福
建星联的整体价值的最终结果,遵循了公平、公开和公正的原则,本
次交易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表决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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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合法有效。
本次公司放弃对福建星联同步增资的权利,没有损害公司及其他
股东的利益,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公司放弃对控股子公司福建航天星联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增 资 权 的 公 告 》( 2015- 临 -064 号 ), 详 见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和《上海证券报》。)
特此公告
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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