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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航天科技:独立董事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2016-01-19  

						证券代码:000901          证券简称:航天科技     公告编号:2016-临-003


                   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

  假记载和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益圣

国际有限公司(英文名Eashine International Company Limited,

以下简称“益圣国际”)发行股份购买Hiwinglux S.A.(以下简称

“Hiwinglux公司”)100%股权; 向Easunlux S.A.(以下简称

“Easunlux公司”)发行股份并支付现金收购IEE S.A.(以下简称“IEE

公司”)97%股权; 以现金购买国新国际投资有限公司(英文名Guoxin

International Investment Corporation Limited,以下简称“国新

国际”)持有的NavilightS.àr.l.(以下简称“Navilight公司”)

100%股权。根据预估情况,上述标的资产的作价合计约为174,912.85

万元。同时,公司拟向不超过10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

套资金不超过167,673.98万元,用于支付本次交易中的现金对价、支

付本次交易各中介机构费用并以增资的形式补充标的资产IEE公司的

流动资金。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本次资产交易价格的100%。上述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募集配套资金互为条件,共同构成本

次重大资产重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其中任何一项因未获得所需的

批准(包括但不限于相关交易方内部有权审批机构的批准和相关政府
                                     1
部门的批准)或其他原因而未能成功实施,则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自始

不生效。本次重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

次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

干问题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章、规范性

文件及《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

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独立、客观、公证的原则,已于会前获得并

 审阅了拟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的本次交易的

相关文件,在了解相关信息的基础上,对公司本次交易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行为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

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及拟签订的相关协议,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

监会颁布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方案合理、切实可行,没有损害中小

股东的利益。

    2、 本次交易将有助于公司进一步提高资产质量和规模,提升公

司市场竞争力,有利于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有利

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3、 我们对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

金的相关内容表示认可,并且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宁向东、吴平、赵安立、于永超

                               二〇一六年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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