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天科技:关于公司向航天科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申请5,000万元贷款额度的关联交易公告2016-03-24
证券简称:航天科技 证券代码:000901 公告编号:2016-临-017
关于公司向航天科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申请 5,000 万元贷款额度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
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计划对资金的需求,同意向航天科工财务
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申请 5,000 万元贷款额度,
借款期限自放款之日起 2 年,借款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公告的同期利
率下浮 10%。
2. 2015 年 8 月 20 日,公司召开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航天科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续签<金融服务
协议>的议案》。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协议有效期三年,公司在财务公
司存款的日均余额最高不超过公司合并报表中货币资金总额的 80%,
综合授信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9 亿元人民币,同时授权公司董事会
在额度范围内具体办理相关手续。
截至目前公司信用额度占用 13,000 万元(含公司对北京航天海
鹰星航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履约保函担保提供的反担保 2500 万元),剩
余信用额度为 77,000 万元。
3.2015 年 11 月 11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会议通过了
《关于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 10,000 万元借款额度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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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目前已使用借款额度 4,000 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公司
在财务公司的另外 3,500 万元借款将于 2016 年 5 月到期需要偿还,
偿还后剩余可用借款额度为 2,500 万元。考虑到公司目前正在进行的
重大资产重组需要垫付中介费用约 2000 万元,对子公司财务资助需
要 1000 万元,另外考虑日常经营对资金的需求,因此向董事会申请
5,000 万元借款额度,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经营层将根据实际资
金需求,通过分次借款的方式进行,降低资金占用成本,提高资金使
用效率。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资产总额为 21.30 亿元,负债总
额为 6.03 亿元,预计执行借款后资产负债率为 30%左右。
4. 由于财务公司与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均为中国航天科工集团
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根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上述事项构成了关联交易。关联董事
李立新、徐涛、黄晖、杨兴文、丁佐政、韩广荣、赵连元回避了表决,
独立董事事前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
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名 称:航天科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海淀区紫竹院路 116 号嘉豪国际中心 B 座 12 层
办公地址:北京海淀区紫竹院路 116 号嘉豪国际中心 B 座 12 层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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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马岳
开办资金:人民币 238,489 万元
税务登记号:京税证字 110104710928890 号
主营业务: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财务公司是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及其
下属成员单位投资成立的一家非银行金融机构,财务公司的第一大股
东和实际控制人是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
财务数据: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的总资产为 6,850,829 万元,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的净资产为 381,209 万元,最近一个会计年度
的营业收入为 100,859 万元,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净利润为 73,147
万元。(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说明:财务公司与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均为集团公司,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财务公司与本公
司构成了关联关系。
三、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
总金额
2016 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
总金额 7,000 万元(不含本次借款金额)。
四、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申请借款,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有利于改善公司的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整体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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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宁向东、吴平、赵安立、于永超对该交易事项经过
审慎研究,均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申请董事会授权经营层办理5,000万元的借款额度,用于补
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下属公司的业务发展,有利于同时改善公司
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整体利益。借款利率低于
同期人民银行借款利率,遵循了公平、公开和公正的原则,本次交易
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
有效,没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经营层应严格按照董事会通过的决议分
批使用资金,并定期向董事会汇报资金使用情况。
六、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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