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天科技: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2019-01-31
证券代码:000901 证券简称:航天科技 公告编号:2019-临-004
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议案
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
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航天科技控股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认真
审议相关文件后,基于个人独立判断,对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航天科技”)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七
次会议审议的董事会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经审阅张妮女士的简历,未发现有《公司法》及《公司章程》
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
禁入者或者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其具备公司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
格。
2.张妮女士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相关职责的要求。
3.聘任张妮女士为董事会秘书的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同意聘任张妮女士为董事会秘书。
独立董事:赵安立、于永超、由立明、栾大龙
二〇一九年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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