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天科技: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2019-08-03
证券代码:000901 证券简称:航天科技 公告编号:2019-临-024
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议案
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
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航天科技控股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认真
审议相关文件后,基于个人独立判断,对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航天科技”)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
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意见如下:
关于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向原
股东配售股份事项专项审计机构的议案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
具备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
格。因此,我们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向原股东配售股份事项的专
项审计机构,并授权公司管理层与信永中和协商确定审计费用,同意
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赵安立、于永超、由立明、栾大龙
二〇一九年八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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