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01 证券简称:航天科技 公告编号:2019-临-035 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配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 补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 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以下简称《保护意见》)、 《国 务院关于进一 步促进资本市 场健康发展的 若干意见》(国发 [2014]17 号)以及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 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 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 护中小投资者利益,航天科技就本次配股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 务指标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制定了填补即期回报的措施。 一、本次配股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1、假设条件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行业政策等经营环境没有发生重大不 利变化。 (2)假设不考虑本次配股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 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方面的影响。 1 (3)本次配股拟以实施本次配股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的股 份总数为基数,按照每 10 股配售不超过 3 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 本次配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9.00 亿元。假设本次配股比例 为每 10 股配售 3 股,以公司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的总股本 614,190,718 股为基础,仅考虑本次配股的影响,不考虑其他因素, 本次配售股份数量为 184,257,215 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 至 798,447,933 股。 (4)假设本次配股于 2019 年 11 月 30 日实施完成,该完成时间 仅用于计算本次配股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每股收益的影响,最终完成 时间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公司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5)公司 2018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5,703.67 万 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4,228.14 万 元。假设以下三种情形: ①公司 2019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 2018 年度下降 10%,即 14,133.30 万元,且公司 2019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 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 2018 年度下降 10%,即 12,805.33 万元; ②公司 2019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 2018 年度持平, 即 15,703.67 万元,且公司 2019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 2018 年度持平,即 14,228.14 万元; ③公司 2019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 2018 年度增长 10%,即 17,274.03 万元,且公司 2019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 2 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 2018 年度增长 10%,即 15,650.95 万元。 上述假设仅为测算本次配股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 的影响,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亦不代表公司对经营情况及趋势的 判断,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 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以下测算未考虑利润分配、资本公积 转增股本、股权激励等事项对公司利润、股本产生的影响。 2、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与前提,本次配股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 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对比如下: 2019 年度 项目 2018 年度 本次发行 本次发行 前 后 期末总股本(股) 614,190,718 614,190,718 798,447,933 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万元) 90,000.00 本次配售股份数量(万股) 18,425.72 公司 2019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 假设一: 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 2018 年度下降 10% 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万元) 15,703.67 14,133.30 14,133.3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14,228.14 12,805.33 12,805.33 的净利润(万元) 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317 0.2085 0.2034 扣除非经常损益后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317 0.2085 0.203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 3.66% 3.17% 3.11% 收益率 公司 2019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 假设二: 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 2018 年度持平 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万元) 15,703.67 15,703.67 15,703.6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14,228.14 14,228.14 14,228.14 的净利润(万元) 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317 0.2317 0.2260 扣除非经常损益后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317 0.2317 0.226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 3.66% 3.51% 3.45% 3 收益率 公司 2019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 假设三: 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 2018 年度增长 10% 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万元) 15,703.67 17,274.03 17,274.0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14,228.14 15,650.95 15,650.95 的净利润(万元) 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317 0.2548 0.2486 扣除非经常损益后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317 0.2548 0.248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 3.66% 3.86% 3.79% 收益率 注:1、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P0÷S;S=S0+S1+Si×Mi÷M0–Sj×Mj÷ M0-Sk;其中:P0 为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S 为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 平均数;S0 为期初股份总数;S1 为报告期因公积金转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股份数; Si 为报告期因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增加股份数;Sj 为报告期因回购等减少股份数;Sk 为报 告期缩股数;M0 报告期月份数;Mi 为增加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 为减 少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2、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P0/(E0+NP÷2+Ei×Mi÷M0–Ej×Mj ÷M0);其中,P0 为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NP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 东的净利润;E0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期初净资产;Ei 为报告期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 新增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Ej 为报告期回购或现金分红等减少的、归属于 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M0 为报告期月份数;Mi 为新增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 累计月数;Mj 为减少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3、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20 日召开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利润 分配预案的议案》,以 2018 年末公司总股本 614,190,71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送 现金股利 0.701 元(含税),合计人民币 43,054,769.33 元。公司现金分红已于 2018 年 6 月实 施完毕。 二、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配股募集资金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偿还公司借款 和补充流动资金。由于本次配股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可能需要一定时间 才能得以体现,在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均有较大增长的情况下,公司 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等财务指标在短期内会出现一定幅度下降, 因此,存在公司本次配股完成后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三、本次配股公开发行股票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1、航天科技主营业务所处行业市场发展机遇广阔 公司目前已形成航天应用产品、汽车电子、电力设备、石油仪器 4 设备、车联网及工业物联网等五大主营业务板块。目前,公司各业务 板块所处行业正面临较大市场发展机遇。 2、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强化主业发展,抓住行业 机遇的需要 根据公司的“十三五”发展规划制定的“一核两域、三重四区” 的发展战略,即坚持以军品业务与民品业务的协同发展为核心,以航 天应用为基础,重点面向汽车电子、能源两大业务领域,聚焦智能传 感器、物联网系统平台、先进装备及智能制造三大产品领域,实现各 板块业务多元化发展向产业链关联发展的转型升级,深耕京津冀、东 北、长三角、欧洲区四大地域,以“平台+产品+服务”为指导,着力 打造围绕自身核心平台的纵横结合、软硬兼备的业务体系。 上述产业规划的稳步开展将使公司的业务实现跨越式发展。但由 于相关产业属于资金密集型和技术密集型行业,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必 须具备充足的营运资金保障。而要实现上述产业规划,公司将需要更 多的流动资金投入到研发、采购、生产、人员、营销等业务环节。公 司若仅通过自身积累将很难满足业务扩张的需求,公司未来存在较大 的营运资金缺口。为此,公司将充分利用上市公司融资平台的优势, 扩大直接融资规模,本次配股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可以在一 定程度上解决公司业务扩张过程中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战略规划 的成功实施。 3、债务融资空间有限,亟需改善 公司借款规模快速增加,呈逐年上升的态势,借款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5 项目(合并口径) 2019 年 6 月 30 日 2018 年 2017 年 2016 年 短期借款 23,946.03 25,449.06 8,003.49 9,234.14 长期借款 16,352.13 17,483.04 16,070.61 24,794.73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6,911.21 6,621.03 17,565.83 1,812.26 借款融资总额 47,209.37 49,553.13 41,639.93 35,841.13 由上表可见,公司的借款规模一直保持在较高水平,2016、2017 和 2018 年公司借款规模逐年增长,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公司借 款累计余额已经达到 47,209.37 万元。 若公司为满足快速发展所需的流动资金,需保持较高的借款规 模,将逐步加重财务负担,增加财务风险,公司虽可以继续利用财务 杠杆促进自身发展,但负债规模的增加必然使公司承担较高的财务费 用。若本次配股按计划成功实施公司将计划用不超过 2.5 亿元的募集 资金偿还公司借款,以 2019 年 6 月末数据测算,公司资产负债率(合 并口径)预计将下降约 6.76 个百分点。资本结构将得到显著改善, 公司的有息负债规模将减少,公司的利息费用支出将明显降低,有利 于提升公司经营业绩。 综上所述,以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公司借款,降低公司 资产负债率和利息费用支出,有利于改善公司财务结构和提升公司经 营效益,增强公司业务扩张能力和发展潜力。在财务结构改善、净资 产规模增加的情况下,公司在未来发展过程中的对外举债能力和股权 融资能力也将得到提升。因此,使用配股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和偿 还公司借款来解决公司的资金需求是十分必要的。 四、本次募集资金运用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募集资金运 用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6 1、本次募集资金运用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由于公司所处相关产业属于资金密集型和技术密集型行业,公司 日常经营活动必须具备充足的营运资金保障,以维持公司的流动性。 而要实现公司产业规划,公司将需要更多的流动资金投入到研发、采 购、生产、人员、营销等业务环节,若仅通过自身积累将很难满足业 务扩张的需求,公司未来存在营运资金缺口。本次配股募集资金部分 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缓解公司业务规模扩大带来的 营运资金不足的局面,促进公司经营业绩持续增长。 2、公司募集资金运用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1)人员方面 公司管理人员追求高效务实,技术人员经验丰富,生产一线的工 人具有较高的技能水平。公司重视人才引进,加强人才培养,充分挖 掘现有人力资源潜能,已初步建立起适应市场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体 系,使人力资源工作规范化、制度化、高效化。公司正在大力推动实 施后备人才队伍建设,为公司长期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可持续的人力 资源保障。 (2)技术方面 公司在航天应用产品、汽车电子、电力设备等领域中的安全产品 方面具有成熟的技术、较强的研发团队以及领先的市场地位。拥有全 球领先的电子制造能力,包括安全级汽车电子制造资质和相应的质量 控制水平均保持全球领先水平。电子制造水平受到了客户和汽车行业 7 认证机构的广泛认可。近年来,公司在技术研发方面持续加大投入, 先后承担国家发改委、工信部、科技部等多项研究课题。公司还成立 了院士工作站,与北交大、哈工大、东软集团等高校和企业共同建立 多个创新平台,形成产、学、研、用的创新发展机制,技术创新对产 业发展的推动作用将逐步增强。 (3)市场方面 凭借良好的产品质量、及时的交付能力、完善的售后服务,公司 与宝马、克莱斯勒等全球知名汽车制造商,一汽集团等国内自主品牌 汽车制造商,国内各大电科院,各地运管局以及中石油、中石化、中 海油、京东等相关企业等建立了战略合作关系,在公司业务涉及的各 行业均积累了较多稳定、优质的客户资源,为公司持续、稳健的经营 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五、本次配股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 本次配股拟按照每 10 股配售不超过 3 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 发行后公司的净资产、总股数将出现大幅增长,如果发行当年公司净 利润增长速度小于净资产、股本的增长速度,则发行当年公司的全面 摊薄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将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另外,公司未 来若出现产品价格下降或原材料成本上升等情况,也可能造成公司的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的下降。 为了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将采取多种措施保证此次募集资金有 效使用、有效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提高未来的回报能力。具 8 体措施包括: 1、稳步实施发展战略规划,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 目前,公司主营业务包括航天应用产品、汽车电子、电力设备、 石油仪器设备和车联网及工业物联网五大板块,涉及军工、汽车、交 通、石油、电力、环保等多个领域。未来,公司将深耕京津冀、东北、 长三角、欧洲区四大地域及线上应用航天云网、线下营销渠道网(“四 区两网”),以“平台+产品+服务”为指导,着力打造围绕自身核心平 台的纵横结合、软硬兼备的业务体系;公司将坚持以军品业务与民品 业务协同发展为核心,以汽车电子及传感器、能源装备及物联网为深 耕领域,以电子电器、物联网、智能装备及先进制造为重点的业务规 划。公司将充分利用本次配股募集资金,有效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对 上述业务规划进行进一步布局和优化,提升管理运营效率,增强公司 的市场竞争力,实现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促进公司价值及股东利益 的快速稳健增长。 2、加强募集资金管理,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升盈利能力 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 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募 集资金管理办法》。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本次配股募集资金到 位后,将存放于董事会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并建立了募集资 金三方监管制度,由保荐机构、存管银行、公司共同监管募集资金按 9 照承诺用途和金额使用,保荐机构每季度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实 地检查;同时,本次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 法》,保障募集资金用于承诺的募集资金投向,并定期对募集资金进 行内部审计、配合监管银行和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 督。 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9 亿元,其中不超过 2.5 亿元 用来偿还公司借款,剩余部分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补充流动 资金,不仅可以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结构,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并可以 进一步缓解公司流动资金压力,为公司各项经营活动的开展提供资金 支持,增强公司资金实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3、完善利润分配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公司已按照《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 知》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其他相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修订了《公司章程》,进一步明确 了公司利润分配尤其是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比例、分配形式和股票 股利分配条件等,完善了公司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决策机制以及利 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原则,强化了对中小投资者的权益保障机制。本次 配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继续严格执行现行分红政策,强化投资者回 报机制,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4、不断完善公司治理,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10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建立健 全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各专门委员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 会秘书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权利能够得以 充分行使;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 权,科学、高效的进行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 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监事会能够独立有 效地行使对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权和检 查权,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综上,本次配股完成后,公司将稳步实施产业战略规划,提升公 司综合竞争能力,采取多种措施持续改善经营业绩;在符合利润分配 条件的前提下,积极推动对股东的利润分配,以提高公司对投资者的 回报能力,有效降低即期回报可能被摊薄的风险。 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填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 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 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以及中国 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 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的相关要求,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承诺如下: 1、本人承诺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 法权益; 11 2、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 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3、本人承诺对本人的履职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4、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 活动; 5、本人承诺在本人合法权限范围内,促使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 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若公司后续拟实施股权激励,本人承诺在本人合法权限范围 内,促使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 行情况相挂钩; 7、自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配股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 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 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 定出具补充承诺; 8、本人承诺严格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确保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 够得到切实履行。如果本人违反本人所作出的承诺或拒不履行承诺, 本人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 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履行解释、道歉 等相应义务,并同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 券监管机构依法作出的监管措施或自律监管措施;给公司或者股东造 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相应补偿责任。 12 七、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填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 的承诺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 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 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以及中国 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 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的相关要求,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承诺如下: 1、本公司/本院承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航天科 技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股东权利,不越权干预航天科技经营管理活 动,不违法侵占航天科技利益。 2、自本承诺出具日至航天科技本次配股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 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本承诺 的第一条承诺内容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前述新规定时,本公司/本院 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如上述承诺被证明是不真实的或未被遵守,本公司/本院将向航 天科技赔偿经济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019 年度配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 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13 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三十日 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