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天科技:关于保障公司配股摊薄即期回报措施切实履行承诺的公告2019-08-30
证券代码:000901 证券简称:航天科技 公告编号:2019-临-036
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保障公司配股摊薄即期回报措施切实履行承诺的
公告
本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鉴于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天科技”、
“公司”)拟配股发行普通股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为
确保上市公司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事项的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
切实履行,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
见》(国发[2014]17 号)、《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
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
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5]31 号)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全体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作出以下承诺: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填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
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
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以及中国
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
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的相关要求,公司董事、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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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管理人员承诺如下:
1、本人承诺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
法权益;
2、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
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3、本人承诺对本人的履职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4、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
活动;
5、本人承诺在本人合法权限范围内,促使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
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若公司后续拟实施股权激励,本人承诺在本人合法权限范围
内,促使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
行情况相挂钩;
7、自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配股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
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
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
定出具补充承诺;
8、本人承诺严格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确保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
够得到切实履行。如果本人违反本人所作出的承诺或拒不履行承诺,
本人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
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履行解释、道歉
等相应义务,并同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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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监管机构依法作出的监管措施或自律监管措施;给公司或者股东造
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相应补偿责任。
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填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
的承诺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
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
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以及中国
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
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的相关要求,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承诺如下:
1、本公司/本院承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航天科
技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股东权利,不越权干预航天科技经营管理活
动,不违法侵占航天科技利益。
2、自本承诺出具日至航天科技本次配股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
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本承诺
的第一条承诺内容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前述新规定时,本公司/本院
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如上述承诺被证明是不真实的或未被遵守,本公司/本院将向航
天科技赔偿经济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关于保障公司配股摊薄即期回报措施切实履行承诺的议案》将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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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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