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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航天科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2019-11-15  

						证券代码:000901           证券简称:航天科技    公告编号:2019-董-005




               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

   存在虚假记载和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航天科

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通知于 2019 年 11 月 11

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于 2019 年 11 月 14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会议应表决的董事 11 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11 人。会议的召集召开

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决议

内容合法有效。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审议通过了《关于明确公司 2019 年配股比例的议案》

     根据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
2019 年配股方案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
权办理本次配股具体事宜的议案》的授权,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
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公司确定了公司 2019 年配股方案之具体配售比例,具体如下:

     本次配股以实施本次配股方案的 A 股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的 A 股股

份总数为基数,按照每 10 股配售 2.1 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配

售股份不足 1 股的,按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有关规定处理。若以公司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的

                                   1
总 股 本 614,190,718 股 为 基 数 测 算 , 本 次 可 配 股 份 数 量 总 计

128,980,050 股。本次配股实施前,若因公司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动时,本次配股数量上限将按照变

动后的总股本作相应调整。

    公司独立董事赵安立、于永超、由立明、栾大龙对此议案发表了

独立意见:公司本次明确公司 2019 年配股比例的事项,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

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 2019 年配股比

例的确定在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

围内。公司本次确定配股数量的董事会召开及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确定的 2019

年配股比例。

    《关于明确公司 2019 年配股比例的公告》和《独立董事关于公

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详见

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和《上海证券报》。

    表决情况: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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