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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航天科技: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向子公司航天科工惯性技术有限公司提供7,000万元借款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2021-01-05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子公司航天科工惯性技术有限公司提供7,000万元借款暨
                      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航
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天科技”或“公司”)配股公开
发行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就公司向其子公司
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交易概述

    (一)基本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控股子公
司航天科工惯性技术有限公司提供 7,000 万元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为缓
解公司控股子公司航天科工惯性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惯性公司”)经营
所需流动资金紧张的局面,保障公司正常运营,公司拟向惯性公司提供借款,
总额人民币 7,000 万元,借款期限自放款之日起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借款
年利率 3.85%。

    (二)关联关系

    惯性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88.52%的股份,其他非关联人
股东持有惯性公司 5.74%的股份。北京自动化控制设备研究所持有惯性公司
5.74%的股份,实际控制人为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航天科工飞航技术研究院,公
司与其同受最终实际控制人控制。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北京自动化控制设
备研究所未同比例对惯性公司提供借款。关联董事徐涛、韩广荣、赵连元、胡
发兴、袁宁、王胜已回避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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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不需经过其他有关部门批准。

    二、惯性公司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航天科工惯性技术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67109332866

    3、注册资本:人民币 20,334.1950 万元

    4、法定代表人:孙全华

    5、住所:北京市丰台区海鹰路 1 号院 2 号楼 3 层

    6、经营范围:惯控产品的生产;普通货运;工程勘察;工程设计;惯控产
品的研究开发;机电产品、电子产品、光学产品、成套设备及本企业生产、科研
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备品备件、零配件、航天配套产品的销
售;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机械设备技术培训;货物进出口;技术进
出口;代理进出口;生产水文仪器、岩土仪器;计算机系统服务;应用软件服务;
技术咨询;维修机械设备、仪器仪表;租赁机械设备;出租商业用房;生产互联
式、非互联式燃(气)烟报警器、机械设备;物业管理;合同能源管理。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惯性公司资产总额 102,003 万元,负债总额 39,163
万元,净资产为 62,839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38.42%。2019 年度,营业收入 104,729
万元,净利润为 3,783 万元。

    三、借款情况概述

     1、借款金额:7,000 万元人民币

     2、借款期限:自放款之日起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3、借款利率:年利率 3.85%

     4、借款用途:经营流动资金

     6、还款方式:按季付息,到期一次性归还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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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开、公允、合理的原则,决策程序严格按照
公司的相关制度进行,交易定价公允,符合市场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
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借款利率 3.85%,是综合考虑了惯性公司未
来现金流和外部金融机构的报价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确定。

    五、本次借款的影响

    1、有效改善公司资金短缺局面,保障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

    2、优化惯性公司资产和债务结构,提升信用水平。

    3、有效提升公司合同执行力度,提升经营业绩。

    六、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1 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
尚未发生关联交易。

    七、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公司事前向赵安立、于永超、由立明、栾大龙四位独立董事提
交了所有资料,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审查并同意召开董事会予以审议。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内容如下:本次对控股子公司航天科工惯性技术有
限公司借款是为缓解惯性公司流动资金紧张的局面,保障正常运营,交易内容
合法、合理。由于关联股东未同比例向惯性公司提供借款。根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相关规则,本议案需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本次借款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风
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
不利影响。因此,我们同意董事会将该议案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中信证券认为:公司本次关联交易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已经公司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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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避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保荐机构对公
司本次关联交易无异议。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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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子公司航天科工惯性技术有限公司提供 7,000 万元借款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杨 捷                   王 彬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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