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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航天科技:独立董事对担保等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3-31  

                        证券代码:000901     证券简称:航天科技     公告编号:2022-临-009




              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相关
                     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有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
在认真审议相关文件后,基于个人独立判断,对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航天科技”)召开的第六届董事
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的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 2021 年度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对外担保及子公司
衍生品交易业务情况的独立意见
    1.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不存在非经
常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往年度发生并累计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2021 年度,公司除对控股子公司华天公司进行担保外,公司
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没有对外提供担保,亦不存在为控股股
东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担保严格按照法
律法规、公司章程和相关制度规定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充分揭示了
对外担保存在的风险。公司不存在因被担保方债务违约而承担担保责
任的情形。
    3.IEE 公司为规避汇率、利率风险所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
是基于对未来外汇收支的合理估计和目前外汇收支以及借款的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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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需求,业务流程合法合规,市场风险和履约风险是可以控制的。同意
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
    二、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本次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
根据公司实际状况,计提依据充分、合理,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
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三、关于 2021 年高管人员绩效与考核薪酬兑现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作为公
司的独立董事,对 2021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进行了认真地
核查,我们认为:公司 2021 年度有效执行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考核办法,考核办法、考核兑现及薪酬发放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部门对上
市公司内部控制的有关要求,以及《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内部
控制基本规范》等相关法律、规范性文件,结合自身实际特点和情况,
有效开展了内控规范体系建设工作,报告期内建立并完善了一系列公
司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按公司内部控制各项制度的
规定进行,公司对子公司管理、资金管理、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募
集资金使用、重大投资、信息披露、财务报告等方面的内部控制建立
健全了专门制度,保证公司经营管理的正常进行。
    报告期内,公司未有违反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和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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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全面、真实、
准确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五、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兼顾了公司可
持续发展和对公司股东的合理回报。有利于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和
维护股东利益。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未来三年股东
回报规划》关于分红比例的要求,议案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或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并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续聘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的独立意见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
程中,遵照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顺利完成了公司的审计
工作,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认为继续聘任致同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
控制审计机构,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事前征询了独立董事的
意见,同意该聘任事项,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预计 2022 年与航天科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存贷款
等金融合作业务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公司 2022 年与财务公司开展存贷款等金融合作业务的预计金额
是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做出的,预计范围合理,有利于公司提高资金使
用效率,节约交易成本和费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
形。双方开展存贷款等金融合作业务符合已签署的《金融合作协议》
约定且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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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于向交通银行黑龙江省分行申请授信的独立意见
    公司向交通银行黑龙江省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3.7亿元的授信额
度,有利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有利于公司的整体利益。本次交易的审
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
《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遵循了公平、公
开和公正的原则,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没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
益。
    九、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 IEE 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申请有息负债
额度的独立意见
    IEE 公司及其子公司本次申请有息负债能够提升 IEE 公司及其下
属子公司的资产流动性,有利于 IEE 公司的业务发展。目前融资成本
较低,长期来看,对子公司及公司业绩均有积极作用。符合公司的发
展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
    十、关于控股子公司 IEE 公司 2022 年度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
务的独立意见
    IEE 公司为规避汇率、利率风险所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
是基于对未来外汇收支的合理估计和目前外汇收支以及借款的实际
需求,业务流程合法合规,市场风险和履约风险是可以控制的。同意
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
    十一、关于航天科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2021 年度风险持续评估
报告的独立意见
    为控制业务风险和保障资金安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要求,航天科技对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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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务公司进行了风险持续评估。《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客观公正,反映
了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有利于公司及时有效防范
相关风险。我们一致同意该报告。
     十二、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本次预计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产品的销
售收入,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租赁业务也有利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关联交易遵循了有偿、公平、自愿的商业原则,关联交易的价格原则
上应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提供同类产品或服务的价格或收费标准,
交易定价公允,不会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而言是
属公平合理的。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关于公司未来三年回报规划(2022 年-2024 年)的独立意
见
     我们对公司《未来三年回报规划(2022 年-2024 年)》进行了审
议,本规划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既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
报,又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有利于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不存
在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并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赵安立、于永超、由立明、栾大龙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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