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000901 证券简称:航天科技 公告编号:2022-股-003 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亦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 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2 年 5 月 26 日 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22 年 5 月 26 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5 月 26 日 9:15 至 9:25、9:30 至 11:30,13:00 至 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5 月 26 日 9:15 至 15:00。 2.股权登记日 2022 年 5 月 23 日 3.会议召开地点 北京市丰台区海鹰路 1 号院 1 号楼航天海鹰科技大厦 16 层第一 会议室 4.召开方式 1 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召集人 本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 董事长袁宁 7.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8.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8 名,代表股份 233,041,49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1958%(百分比按照 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四位小数,下同)。其中: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 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1 名,代表股份数 138,229,809 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7.3177%;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 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7 人,代表股份数 94,811,68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8782%。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 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共 6 名,代表股份数 3,418,573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4283%。 9.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参加 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累积投票表决,总体情况如下: 占出席会议所 提案 表决 提案名称 同意票数 有股东所持股 编码 结果 份的比例 1.00 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 占出席会议所 提案 表决 提案名称 同意票数 有股东所持股 编码 结果 份的比例 1.01 选举袁宁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33,032,311 99.9961% 当选 1.02 选举王胜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33,039,694 99.9992% 当选 1.03 选举李艳志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33,039,694 99.9992% 当选 1.04 选举胡发兴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33,039,694 99.9992% 当选 1.05 选举魏学宝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33,039,699 99.9992% 当选 2.00 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 选举由立明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33,030,294 99.9952% 当选 2.02 选举栾大龙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33,030,294 99.9952% 当选 2.03 选举王清友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33,039,694 99.9992% 当选 3.00 关于选举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3.01 选举程黎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233,030,294 99.9952% 当选 3.02 选举王莉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233,032,311 99.9961% 当选 2.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提案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提案名称 同意票数 编码 东所持股份的比例 1.00 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 选举袁宁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409,390 99.7314% 1.02 选举王胜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416,773 99.9473% 1.03 选举李艳志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416,773 99.9473% 1.04 选举胡发兴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416,773 99.9473% 1.05 选举魏学宝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416,778 99.9475% 2.00 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 选举由立明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407,373 99.6724% 2.02 选举栾大龙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407,373 99.6724% 2.03 选举王清友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416,773 99.9473% 3.00 关于选举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3.01 选举程黎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3,407,373 99.6724% 3.02 选举王莉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3,409,390 99.7314%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 李大鹏、侯镇山 3.律师见证意见 3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 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五月二十六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