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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航天科技: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2022-07-23  

                              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暂行)
       (经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会
授权管理行为,促进被授权主体依法履职,提高经营决策效
率,增强改革发展活力。依据《公司法》《关于中央企业在
完善公司治理中加强党的领导的意见》《中央企业董事会授
权管理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章
程》以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文件及公司实际,制定
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授权”指公司董事会在一定条件和
范围内,将《公司章程》赋予董事会职权中的部分事项决定
权授予董事长、总经理等被授权人。
    授权董事长决策事项,董事长可组织召开会议,进行集
体决策;授权总经理决策事项,由总经理组织召开总经理办
公会进行集体决策。
    被授权人依据授权实施的决策行为应符合公司既定的
决策程序和公司“三重一大”管理办法的要求。
   第三条 授权事项应当严格限定在公司股东大会对董事
会的授权范围内,不得超越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
凡属董事会法定职权的,不得授权经理层行使。对于由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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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会授予董事会的职权,未经股东大会同意,不得转授权经
理层行使。
   第四条 授权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依法合规。授权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资委、
集团公司相关政策要求。董事会可将法定职权外的部分《公
司章程》规定职权进行授权,凡属董事会法定职权的,不得
授权董事长、总经理等被授权人行使。
       (二)授权不授责。针对授权事项,被授权人承担直接
责任的同时董事会仍承担主体责任。
       (三)动态调整。授权事项在授权有效期内保持相对稳
定,根据内外部因素的变化和公司经营管理工作的需要进行
动态调整。
       (四)风险可控。强化授权事项的事前、事中、事后管
理,董事会对授权事项决策过程和运行效果进行监督,同时
接受监事会的监督,保证职权合理授出、合理使用、合理监
控。
   第五条 授权事项分为长期授权事项和临时授权事项,长
期授权事项为本办法规定的授权事项,临时授权事项由董事
会通过决议向董事长或总经理授权。
   第六条 授权应当明确授权背景、授权对象、授权事项及
其权限、授权生效日期和有效期限、授权人认为需要明确的
其他事项等,并形成董事会决议。

                   第二章 授权事项管理

   第七条 董事会建立授权事项清单,具体授权事项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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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章程》规定的部分非法定职权事项以及股东会明确授
权董事会的相关事项确定。
   第八条 对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决策事项,董事长可组织召
开会议,进行集体决策,董事长可视议题内容邀请党委委员
参加或列席会议。
   第九条 对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决策事项,由总经理组织召
开总经理办公会进行集体决策,决策前应听取党委书记、董
事长意见,意见不一致时暂缓上会。因工作特殊需要,党委
书记、董事长可列席总经理办公会。
   第十条 如遇重大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需由个人或者少
数人临时决定的,应当在事后及时向决策机构报告;临时决
定人应当对决策情况负责,决策机构应当在事后按程序予以
追认。
   第十一条 被授权人应当按照国家和公司有关规定行使
董事会授予的职权。
   第十二条 被授权人应当向董事会报告行使授权结果,
以年度为周期,将董事会授权事项和决策事项执行情况向董
事会报告。
   第十三条 董事会有权调整授权事项及权限,并监督被
授权人的决策过程及执行情况。
    (一)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董事长有权根据实际情况
对清单内容进行调整和细化;当拟调整清单内容超出董事会
授权范围时,应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认为必要时,可以决定收回或部分收回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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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予的权限;董事长、总经理认为必要时,可以建议董事会收
回或部分收回已经授予的权限。
   第十四条 董事会授权清单的调整应该由董事长或总经
理提出意见,经党委会前置讨论后,由董事会审定。
   第十五条 被授权人有下列行为,导致公司遭受严重损
失或不利影响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一)被授权人在其授权范围内做出的决定违反法律
法规或者《公司章程》。
    (二)被授权人未履行或者未正确履行职责,造成国有
资产损失或其他严重不良后果的。
    (三)被授权人超越其授权范围做出决策。
   第十六条 授权内容涉及公司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
应当听取公司职代会或工会的相关意见或建议。

                     第三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办法所称预算指经公司董事会批准的年度
全面预算方案。
   第十八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或与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一致时,以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
   第二十条 本办法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公
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七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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