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服装:关于提名董事、监事候选人以及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董事意见2011-08-28
关于提名董事、监事候选人以及聘任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的独立董事意见
中国服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监事)会第三十
三(十四)次会议于 2011 年 8 月 25 日在山西召开,会议审议了《关于提名乔雨
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关
于提名魏云女士为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提名乔雨先生为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聘任马春勤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提名魏云女士为公司第
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针对上述事项发表以下
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已提供乔雨先生、马春勤先生的个人简历,公司监事会已提供魏
云女士的个人简历,独立董事审阅前就有关问题向其他董事和董事会秘书进行了
询问。基于独立判断,我们认为:乔雨先生、马春勤先生以及魏云女士均具备与
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董事、监事提名及高级管理人员聘任程序符合《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独立董事签名:孙瑞哲
戚聿东
虞世全
2011 年 8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