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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国服装:独立董事关于2012年度报告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3-03-11  

						                     中国服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 2012 年度报告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中国服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13

年 3 月 8 日在北京召开,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参加了本次会议。根据《关于上

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本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和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 201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母公司 2012 年度实现净利润-35,995,413.88 元,

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02,375,280.34 元,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138,370,694.22 元。

由于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负,公司本年度不进行现金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

    我们认为该决定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关于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13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已事前经过我们审核认可,并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根据《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在取得公司提供的有关资料,并听取了公司有关人员汇报后,我

们认为聘请审计机构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续聘天职国

际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13 年度审计机构。

    三、对 2012 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经审慎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的要求,制定了健全的内部控

制制度,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真实、完整、准确地披露了公司管理现状。公司内部
控制重点活动按公司内部控制各项制度的规定进行,公司对子公司、关联交易、对外

担保、募集资金使用、重大投资、信息披露的内部控制严格、充分、有效,保证了公

司的经营管理的正常进行,具有合理性、完整性和有效性。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1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全部内容。

    四、关于《关于公司 2013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对上市公司每年发生的数量众多的日常关

联交易的有关规定,公司对 2013 年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公司事前向独立董事

提交了所有资料,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审查。

    本次关联交易,公司事前向独立董事提交了所有资料,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审查。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按照“诚实信用、公平合理”的原则进行,独立董事回

避表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交易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以上关联交易有

利于公司的发展,有利于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其他非关联股东

及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况。

    独立董事:王   毅




              戚聿东




              虞世全




                                                               2013 年 3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