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诺函 本公司作为中国服装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 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之交易对方之一湖北洋丰股份有限公 司聘请的财务顾问,本公司及其经办人员特作出如下郑重承诺,并对承诺承担个 别或连带的法律责任: 1、本公司及其经办人员不存在因涉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 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之情形。 2、本公司及其经办人员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被司法机关依法 追究刑事责任之情形。 3、本公司及其经办人员不存在依据《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 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特此承诺!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不存在依据《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 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之签字盖章 页) 经办人员签字: 郑敬辉 钟 刚 肖国材 程继光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矫正中 2013 年 7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