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服装: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2013-08-29
股票简称:“中国服装” 股票代码:000902 公告编号:2013-053
中国服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于 2013 年 8 月 2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工作需要,聘任张晓燕
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
满。
经公司考察,张晓燕女士自 2012 年 8 月至今于本公司法律事务部工作,
现担任公司法律事务部经理职务,张晓燕女士熟悉公司及本行业状况,同时具
备履行证券事务代表职责所必须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具备处理信
息披露事务的专业知识,并通过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举办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考
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
张晓燕女士不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股
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
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特此公告。
附件:张晓燕个人简历
中国服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 年 8 月 28 日
附件:
简 历
张晓燕:女,37 岁,大学本科双学士,中国注册税务师,高级会计师,已
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历任中国服装股份
有限公司财务部高级项目经理,北京中服天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财务经
理兼办公室主任,中国服装股份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经理,现任中国服装股份
有限公司法律事务部经理。
张晓燕女士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
存在关联关系,也未在上述单位担任过董监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
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
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