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服装:关于公司提名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2014-03-26
关于中国服装股份有限公司
提名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中国服装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认真
审阅了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拟增补董事候选人的相关履历后,基于我们的独立判断,发
表如下独立意见:
中国服装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 2014 年 3 月 25 日在公司会
议室召开,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增补董事的议案》,提名杨才学先生、杨华峰先生、
杨小红女士、汤三洲先生、宋帆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黄镔先生、
修学峰女士、孙蔓莉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公司董事会已提供杨才学先生、杨华峰先生、杨小红女士、汤三洲先生、宋帆先生、
黄镔先生、修学峰女士、孙蔓莉女士的个人简历,独立董事审阅前就有关问题向其他董
事和董事会秘书进行了询问。
基于独立判断,我们认为:杨才学先生、杨华峰先生、杨小红女士、汤三洲先生、
宋帆先生、黄镔先生、修学峰女士、孙蔓莉女士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和
资格,董事、独立董事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
形。
独立董事签名:戚聿东
虞世全
王 毅
2014 年 3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