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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洋丰: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15-04-02  

						证券代码:000902           证券简称:新洋丰          公告编号:2015-011



               湖北新洋丰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新洋丰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 2015 年 3 月
21 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 2015 年 4 月 1 日在湖北省荆门市月亮
湖北路附七号洋丰培训中心五楼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 3 人,实到 3 人,所有监
事均亲自出席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
主席刘英筠女士主持。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 2014 年度
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年报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公
司章程》和公司内部控制相关制度的规定;年报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交
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4 年度财务报告》,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 2014 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合并报表显示 2014 年度
实 现 净 利 润 588,569,104.47 元 , 其 中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的 净 利 润
571,091,075.66 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为 1,416,258,970.92 元,扣除本年度提取法
定盈余公积 37,127,507.20 元,2014 年末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 1,950,222,539.38
元;母公司报表年初未分配利润为-168,791,914.65 元,2014 年末可供股东分配
利润为-15,105,040.52 元。
    公司 201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
    监事会认为: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的拟定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
程》及本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切合公司实际,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可持续发展,
未损害股东利益,监事会对此分配方案无异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了《201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按照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包括财务管理、生
产经营、内部审计、信息披露、人事管理等一系列管理制度在内的完整的内部控
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保护了公司资产
的安全和完整。
    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和
执行的现状,符合公司内部控制的需要,对内部控制的总体评价是客观、准确的。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鉴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从业资格,
工作人员恪尽职守,为公司出具的各期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各期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董事会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5 年度审计机构无异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
司实际情况,变更及追溯调整有关项目和金额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现时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和公
司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增补监事的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近日,公司监事会收到公司监事黄贻清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黄贻清先
生由于工作变动的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监事职务。由于上述监事的辞职将导致公司
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在新任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规定,履行监事职务。
    经公司控股股东湖北洋丰股份有限公司提名,监事会同意增补苏斌先生为公
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与本届监事会任期一致(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湖北新洋丰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5 年 4 月 1 日


监事候选人简历:
    苏   斌,男,1972 年 9 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文化程度,曾担任湖北新
洋丰肥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宜昌新洋丰肥业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湖北新
洋丰肥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调度部部长。
    苏斌先生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
本公司 190,996 股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
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