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洋丰: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审核报告2015-04-02
湖北新洋丰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审 核 报 告
大 信专审 字[2015]第 11-00109 号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审核报告
大信专审字[2015]第 11-00109 号
湖北新洋丰肥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在审计了湖北新洋丰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
2014 年 12 月 31 日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14 年度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
股东权益表和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的基础上,审核了贵公司 2014 年度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情况。
一、管理层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
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
[2003]56 号)》的规定,编制和对外披露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表,
确保其真实、准确、完整是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责任是在实施审核程序的基础上对贵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
资金情况发表审核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核工
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
和实施审核工作以对贵公司披露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是否不
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核过程中,我们结合贵公司的实际情况,实施
了核对、询问和抽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核意见提供了基
础。
三、审核意见
我们认为,贵公司编制的 2014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表
符合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贵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
往来情况。
四、其他说明事项
为了更好地理解贵公司 2014 年度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的资金情
况,后附的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报告仅供贵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其它目的。我们同意将本
报告作为贵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王 进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李志军
二○一五年四月一日
2014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汇总表
编制单位:湖北新洋丰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2014 年度占 2014 年度
2014 年期初 2014 年度偿 2014 年期末
非经营性资金占 占用方与上市公 上市公司 用累计发生 占用资金 占用形成
资金占用方名称 占用资金余 还累计发生 占用资金余 占用性质
用 司的关联关系 核算的会计科目 金额 的利息 原因
额 金额 额
(不含利息) (如有)
现大股东及其附
属企业
小 计
前大股东及其附
属企业
小 计
总 计
2014 年度往 2014 年度
2014 年期初 2014 年度偿 2014 年期末
其它关联资金往 占用方与上市公 上市公司 来累计发生 往来资金 往来形成 往来
资金往来方名称 往来资金余 还累计发生 往来资金余
来 司的关联关系 核算的会计科目 金额 的利息 原因 性质
额 金额 额
(不含利息) (如有)
大股东及其附属
企业
小 计
上市公司的子公
司及其附属企业
小 计
关联自然人及其
控制的法人
小 计
其他关联人及其
附属企业
小 计
合 计
法定代表人:杨才学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小红 会计机构负责人:严红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