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洋丰: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5-04-02
证券代码:000902 证券简称:新洋丰 公告编号:2015-008
湖北新洋丰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 2015 年 4 月 1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
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财政部 2014 年颁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
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总资产、净资产、净利润等不产生影响。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14 年 1 月 26 日起,财政部颁布或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
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
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
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40 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 41 号-在其他主体
中权益的披露》,自 2014 年 7 月 1 日起施行。2014 年 6 月 20 日,财政部对《企
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进行了修订,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应
当在 2014 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按照本准则要求对金融工具进行列报。
2014 年 7 月 23 日,财政部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改〈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
则〉的决定》,要求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颁布或修订,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
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本项变更范围:公司母公司
及下属控股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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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和 38 项具体会计准则、其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
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根据财政部的规定,公司自 2014 年 7 月 1 日起执行上述八项新会计准则及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其余未变更部分仍采用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颁布的相关准则及有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财务报表填列
根据财政部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要求,公司
修改了财务报表列报,包括①利润表中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分为“以后会计期间在
满足规定条件时将重分类进损益的项目”和“以后会计期间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
项目”两类列报;该变更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②将其他(非)流动负债中列报的政府补助,调至递延收益列报。具体调整事项
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2013 年 12 月 31 日/2013 年度 2013 年 1 月 1 日
财务报表项目
变更前 变更后 变更前 变更后
递延收益 20,038,399.73 10,852,313.93
其他(非)流动负债 20,038,399.73 10,852,313.93
2、长期股权投资
根据财政部颁布或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的要求,公
司将持有的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且其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
价值不可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重分类调整至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会计科目,并进行
追溯调整。具体调整事项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2013 年 12 月 31 日/2013 年度 2013 年 1 月 1 日
财务报表项目
变更前 变更后 变更前 变更后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000,000.00 1,000,000.00
长期股权投资 1,000,000.00 1,0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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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除上述外,其他由于新准则的实施而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
务报表项目及金额产生影响,也无需进行追溯调整。
三、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核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对会计政策进
行了相应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
的变更。
独立董事就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系依据财政部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实施,变更及追溯调整有关项目和金
额,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对公
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
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
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
司实际情况,变更及追溯调整有关项目和金额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现时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和公
司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湖北新洋丰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4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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