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新洋丰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湖北新洋丰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15 年 12 月 29 日召开,我们作为该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本次会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我们对本次董事会的议案进行了认真细致的审核,现就公司本次董事 会会议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经审阅副总经理候选人徐平先生的个人履历,认为所聘任的高级管理人 员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和条件,具备相 应职务的胜任能力,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禁止任职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 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的情况。 2、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3、同意公司聘任上述高级管理人员。 独立董事: 黄 镔 修学峰 孙蔓莉 2015 年 12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