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02 证券简称:新洋丰 公告编号:2016-035 湖北新洋丰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或变更议案。 4、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的重大事项的 参与度,本次股东大会对议案六、七、九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中 小投资者指持股 5%以下(不含持股 5%)的投资者。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 年 5 月 20 日(星期五)。 (2)网络投票时间:2016 年 5 月 19 日—2016 年 5 月 20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16 年 5 月 20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 —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16 年 5 月 19 日下午 15:00 至 2016 年 5 月 20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北省荆门市月亮湖北路附 7 号洋丰培训中心四楼会议 室。 3、召开方式: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湖北新洋丰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杨才学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表决程序均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1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46 人,代表股份 357,501,652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4.2306%。其中: (1)以现场记名投票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30 人,代表股份 349,233,53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2.9764%; (2)以网络投票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16 人,代表股份 8,268,11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542%。 (3)通过现场和网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共计 44 人,代表股份 29,719,78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083%。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和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海润律 师事务所柏平亮律师、王浩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 三、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各项议案逐一进行了表 决。 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了 第 9 项议案;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普通决议审 议通过了其他议案。 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公司 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 反对 弃权 类别 代表股份 股数 股数 股数(股) 比例 比例 比例 (股) (股) 与会全体股东 357,501,652 357,498,352 99.9991% 0 0% 3,300 0.0009% 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公司 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 反对 弃权 类别 代表股份 股数 股数 股数(股) 比例 比例 比例 (股) (股) 2 与会全体股东 357,501,652 357,498,352 99.9991% 0 0% 3,300 0.0009% 表决结果:通过 3、审议《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同意 反对 弃权 类别 代表股份 股数 股数 股数(股) 比例 比例 比例 (股) (股) 与会全体股东 357,501,652 357,498,352 99.9991% 0 0% 3,300 0.0009% 表决结果:通过 4、审议《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告》 同意 反对 弃权 类别 代表股份 股数 股数 股数(股) 比例 比例 比例 (股) (股) 与会全体股东 357,501,652 357,498,352 99.9991% 0 0% 3,300 0.0009% 表决结果:通过 5、审议《公司 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 反对 弃权 类别 代表股份 股数 股数 股数(股) 比例 比例 比例 (股) (股) 与会全体股东 357,501,652 357,498,352 99.9991% 0 0% 3,300 0.0009% 表决结果:通过 6、审议《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类别 代表股份 股数 股数 股数(股) 比例 比例 比例 (股) (股) 与会全体股东 357,501,652 357,501,652 100% 0 0% 0 0% 其中:与会持股 29,719,789 29,719,789 100% 0 0% 0 0% 5%以下股东 表决结果:通过 3 7、审议《关于公司 2016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预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类别 代表股份 股数 股数 股数(股) 比例 比例 比例 (股) (股) 与会全体股东 357,501,652 357,498,352 99.9991% 0 0% 3,300 0.0009% 其中:与会持股 29,719,789 26,716,489 99.9889% 0 0% 3,300 0.0111% 5%以下股东 表决结果:通过 8、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类别 代表股份 股数 股数 股数(股) 比例 比例 比例 (股) (股) 与会全体股东 357,501,652 357,498,352 99.9991% 0 0% 3,300 0.0009% 表决结果:通过 9、审议《关于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类别 代表股份 股数 股数 股数(股) 比例 比例 比例 (股) (股) 与会全体股东 357,501,652 357,498,352 99.9991% 1,600 0.0004% 1,700 0.0005% 其中:与会持股 29,719,789 29,716,489 99.9889% 1,600 0.0054% 1,700 0.0057% 5%以下股东 表决结果:通过 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 2016 年 4 月 25 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 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海润律师事务所柏平亮律师、王浩律师出席会议见证, 并对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和召开程序、参加会议人员和召集人资格、会议审议事项和表决方式及程序、会议 4 表决结果均符合我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 议; 2、北京市海润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及其签章页。 特此公告 湖北新洋丰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5 月 20 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