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02 证券简称:新洋丰 公告编号:2016-061 湖北新洋丰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湖北新洋丰肥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700]号)核准,湖北新洋丰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或“本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48,690,61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24.50元。截止2015年5月19日,公司实际已向社会非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8,690,610股,募集资金总额119,291.99万元,扣除承销费、 保荐费、审计费、律师费、信息披露等发行费用2,198.62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人民币117,093.3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15年5月4日到位,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验证确认,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15]第11-00004号的验资报告。 2016年上半年,募集资金项目投入金额合计28,967.81万元,均系直接投入承诺投资 项目。另外,公司于2015年5月2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及《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3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用于购买6个月以内低风险保本型现金管理产品,资金可在上述额度内进行滚动使 用;使用总额3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董事会批准 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公司已于2015年11月24日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30,000.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于2015年12月11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下属子公司荆门新洋丰中磷肥 业有限公司使用不超过3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6个月以 内低风险保本型现金管理产品,资金可在上述额度内进行滚动使用。 1 截止 2016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 41,473.61 万元,其中活期存款 账户余额为 41,473.61 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国证监会《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 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 《湖北新洋丰肥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 《管理办法》分别于2015年6月14日、2015年6月30日经公司2015年6月第六届董事会第 五次会议、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进行了修订。公司严格按照上述制度规定进 行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2015年5月,公司及作为本次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司下属子公司江西新洋丰肥业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新洋丰”)、荆门新洋丰中磷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洋 丰中磷”)、保荐机构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北证券”)分别与兴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门分行(以下简称“专户银行”) 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分别为 417010100100254711和1809002019200050180,该专项账户用于公司发行股份并募集配 套资金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 2015年10月,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 项目实施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存放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门 分行的募集资金63,092.00万元,通过全资子公司湖北新洋丰肥业有限公司对新洋丰中磷 进行增资,用于新洋丰中磷实施60万吨/年硝基复合肥项目。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募投项目实施子公司新洋丰中磷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荆门龙泉支行重新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1809002029200052989。同时, 根据相关规则规定,公司、新洋丰中磷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门龙泉支行与保 荐机构东北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国工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荆门分行,账号:1809002019200050180,已于2015年11月3日撤销。 上述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 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 使用实行专人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 2 截止2016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实际收到款项117,291.99万元(其中包含应 扣除的募集资金发行费用198.62万元),加上募集资金利息收入858.63万元,扣除手续 费及账户管理费1.26万元,减去累计使用募集资金76,675.75万元,账户余额41,473.61万 元。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专户银行 账号 金额 备注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分行 417010100100254711 95,077,797.05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门龙 1809002029200052989 319,658,294.87 泉支行 合计 — 414,736,091.92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之情况说明 不适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为满足公司发展需要,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 司以自筹资金已预先对募投项目进行了投入。截止2015年10月15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 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人民币107,250,615.06元,其中,江西新洋丰 120万吨/年新型复合肥项目(一期80万吨/年)以自筹资金投入25,722,107.65元,新洋丰 中磷60万吨/年硝基复合肥项目以自筹资金投入81,528,507.41元。 公司于2015年10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 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07,250,615.06 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此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 见,保荐机构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上述资金置换情况由大信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审核并出具了大信专审字[2015]第11-00255号审核 报告。 本次置换金额与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内容描述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 3 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 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情况 1、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于2015年5月2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以总额不超 过3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6个月以内低风险保本型现金 管理产品,资金可在上述额度内滚动使用。 2015年6月8日,公司以3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认购了工商银行发行的保本型法 人35天稳利人民币理财产品,并于2015年10月27日赎回该理财产品,实际获得理财收益 人民币3,941,095.89元。 2、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于2015年12月11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 司下属子公司新洋丰中磷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 设进度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 30,0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 6 个月以内低风险保本型现金 管理产品,资金可在上述额度内进行滚动使用。 新洋丰中磷分别于2015年12月16日、2015年12月21日、2015年12月23日以20,000.00 万元、8,000.00万元、2,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认购了工商银行发行的保本型法人63 天稳利人民币理财产品和保本型法人35天稳利人民币理财产品,上述理财产品到期后, 新洋丰中磷分别于2016年4月3日、2016年4月8日以25,000万元、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 金认购了工商银行发行的保本型“随心E”法人人民币理财产品,并于到期日前全部赎 回上述理财产品,实际获得理财收益共计人民币2,722,191.78元。 七、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 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附件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湖北新洋丰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8 月 31 日 4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17,093.38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8,966.54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76,675.75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 是否已变更 项目达到预定 项目可行性是 承诺投资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总 本年度 截至期末累计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本年度实现 是否达到预 项目(含部 可使用状态日 否发生重大变 项目 诺投资总额 额(1) 投入金额 投入金额(2) (%)(3)=(2)/(1) 的效益 计效益 分变更) 期 化 江西新洋丰肥业有限公 司120万吨/年新型复合肥 否 54,001.38 54,001.38 14,394.00 45,212.03 83.72 2016/1 1,248.36 否 否 项目(一期80万吨/年) 荆门新洋丰中磷肥业有 限公司60 万吨/年硝基 否 63,092.00 63,092.00 14,572.54 31,463.71 49.87 2016/12 1,853.92 否f 否 复合肥项目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117,093.38 117,093.38 28,966.54 76,675.75 ---- ---- 3,102.28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 不适用 体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公司于 2015 年 10 月 26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司使用募集资金 10,725.06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上述资金置换情况由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审核并出具 了大信专审字[2015]第 11-00255 号审核报告。 公司于 2015 年 5 月 27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总额 30,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6 个月,具体期限为 2015 年 5 月 27 日至 2015 年 11 月 26 日。公司已于 2015 年 11 月 24 日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30,000.00 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5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 截止 2016 年 6 月 30 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储在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由协议各方共同监管,将按照后续投入进度与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计划进行投入。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无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