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新洋丰肥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 2016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审议意见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6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 基本原则,按照自身的实际情况,修改完善了各项内控制度及内部控制体系,公司 的法人治理、生产经营、信息披露和重大事项等活动按照公司各项内控制度的有效 执行,经营活动各环节可能存在的内外部风险得到了合理控制,保证了公司业务活 动的正常进行,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和执 行的现状,符合公司内部控制的需要,对内部控制的总体评价是客观、准确的。公 司内部控制总体有效,不存在重大缺陷。 特此公告 湖北新洋丰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7 年 4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