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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洋丰: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6年度保荐工作报告2017-04-12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湖北新洋丰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新洋丰(000902)


保荐代表人姓名:郑克国                      联系电话:010-63210820


保荐代表人姓名:周炜                        联系电话:0755-33975870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

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

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
                                                               是
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

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12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
                                                               是
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0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0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8次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北新洋丰
                                        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定期现场检查报
                                        告》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北新洋丰
                                        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北新洋丰
                                        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
                                        报告的专项核查意见》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北新洋丰
                                        肥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
                                        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持续督导报告书
                                        (2015 年度)》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北新洋丰
                                        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保荐工作报
                                        告》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北新洋丰
                                        肥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
                                        流通的核查意见》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北新洋丰
                                        肥业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
                                        整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北新洋丰
                                        肥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无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17 年 4 月 10 日

(3)培训的主要内容                             1、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9 号:上市
                                                公司停复牌业务
                                                2、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0 号:重大
                                                资产重组媒体说明会
                                                3、关于落实《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
                                                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相关事项的通知(深交
                                                所 2016 年 1 月 9 日)。
                                                在现场培训过程中,东北证券培训人员针对
                                                规范运作提出更高要求,并现场解答了企业
                                                重点关注问题,进行了交流互动。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   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

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             无                            不适用

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               无                            不适用
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

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              无                          不适用

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未履行承诺
                                                             是否履行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的原因及
                                                               承诺
                                                                           解决措施
一、发行人承诺
1、承诺真实、准确、完整、公平和及时地公布定期报告、披露
所有对投资者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并接受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          是             不适用
券交易所的监督管理。
2、承诺本公司在知悉可能对股票价格产生误导性影响的任何公
                                                                是             不适用
共传播媒体出现的消息后,将及时予以公开澄清。
3、承诺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将认
真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和批评,不利用已获得的内幕消息和其
他不正当手段直接或间接从事本公司股票的买卖活动。本公司
                                                                是             不适用
保证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文件没有虚假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在提出上市申请期间,未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不擅
自披露有关信息。
二、发行对象承诺
1.上银瑞金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承诺如下:本公司将遵
循《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票实施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本公司与湖北新洋丰肥业股          是             不适用
份有限公司签订的《股份认购协议》的有关规定,自湖北新洋
丰肥业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
内不转让所认购的4,897,959股新股。
2.招商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承诺如下:本公司将遵循《上市
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有关规定,以及本公司与湖北新洋丰肥业股份有限公司签          是             不适用
订的《股份认购协议》的有关规定,自湖北新洋丰肥业股份有
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所认
购的5,877,551股新股。
3.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承诺如下:本公司将遵循《上市公司          是             不适用
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有关规定,以及本公司与湖北新洋丰肥业股份有限公司签订
的《股份认购协议》的有关规定,自湖北新洋丰肥业股份有限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所认购
的9,795,918股新股。
4.深圳平安大华汇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承诺如下:本公司将遵
循《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实施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本公司与湖北新洋丰肥业股份       是   不适用
有限公司签订的《股份认购协议》的有关规定,自湖北新洋丰
肥业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不转让所认购的4,897,959股新股。
5.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承诺如下:本公司将遵循《上市公司
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有关规定,以及本公司与湖北新洋丰肥业股份有限公司签订       是   不适用
的《股份认购协议》的有关规定,自湖北新洋丰肥业股份有限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所认购
的4,897,959股新股。
6.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承诺如下:本公司将遵循《上市
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有关规定,以及本公司与湖北新洋丰肥业股份有限公司签       是   不适用
订的《股份认购协议》的有关规定,自湖北新洋丰肥业股份有
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所认
购的5,306,122股新股。
7.南方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承诺如下:本公司将遵循《上市公司
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有关规定,以及本公司与湖北新洋丰肥业股份有限公司签订       是   不适用
的《股份认购协议》的有关规定,自湖北新洋丰肥业股份有限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所认购
的8,979,591股新股。
8.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承诺如下:本公司将遵循《上市公司
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和
                                                             是   不适用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有关规定,以及本公司与湖北新洋丰肥业股份有限公司签订
的《股份认购协议》的有关规定,自湖北新洋丰肥业股份有限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所认购
的4,037,551股新股。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    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保荐代表人柴育文变更为郑克国,变更理由

                                         为柴育文被取消保荐代表人资格。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

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   无,不存在前述情况。

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公司于 2016 年 8 月 18 日获知公司股东湖北

                                         洋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杨才学

                                         先生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

                                         《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16]100

                                         号,已于 2016 年 8 月 19 日予以公告。
(此页无正文,为《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北新洋丰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保荐工作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郑克国                 年     月    日




                          周 炜                 年     月    日




保荐机构: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加盖公章)